黃昏日落時分,滿地可的冬天,一片灰暗。

苗鳳買完物品回來,見苗纓坐在梳化,對著開了的電視機,睡著了。她的開門聲,沒有嘈醒她,故此苗鳳自行入廚房煮晚飯。

苗纓醒過來,真合時,苗鳳剛弄好了晚飯。

兩姊妹飯後,苗鳳忙於展示她今天買了甚麼便宜的衣服和其他物品,女孩子買了新衣服回來,豈有不試穿給人看?

苗鳳忙於試穿,一時這件衫配這條裙,一時又將這件配那件,期間不停地問:好看嗎?

苗纓則一面給意見,兩姊妹指指點點,穿甚麼衣服,哈哈笑笑的,過了一晚,將苗纓剛才下午的鄉愁,一掃而空。

翌日早上,苗纓兩姊妹如常上ESL,她們因坐公車,每每都是比上課時間早了半小時到達中心。

兩人踏入中心大堂,苗纓首先看見木婆婆站在大堂接待處,用她的生硬,不是英語的英語,加上身體、動作語言補足,與一些工作人員聊天。

木婆婆一見到她兩姊妹進來,非常高興,因為可以找到懂廣東話的人聊天,她主動快步走到苗纓面前,唯恐苗纓跑了入教室,揚聲說:「兩位苗小姐,你們好!還記得我嗎?我是木婆婆!」

苗纓笑著回答:「怎麼不記得?你真好記性才是!還記得我姓苗!」

苗纓對著這老人家,感到非常親切,像識了很久的親人似的。

苗鳳在旁,未待木婆婆回話,插口說:「木婆婆,我姊姊前兩天才跟我說:怎麼一個整月不見木婆婆來上課?我姊姊很少如此關心人,你說我們記不記得你呢?」

「哈哈!你們真好,我一個月沒來上課,是因為我和我的大兒子回香港探親,看!我帶了「手信」回來,是香港特產:龍鬚糖,是給我們ESL 的同學吃的,我特別優待你們,先給你們品嘗!」

木婆婆隨即拿了一盒龍鬚糖給苗纓兩姊妹。

苗纓一面說:「啊,原來你去了香港!」

一面拿起這所謂的香港特產──龍鬚糖。她在越南長大,自然沒機會吃,她品嘗了一口後,讚不絕口:「木婆婆,很好吃,軟硬適中,非常有口感,好好吃啊!」

木婆婆見苗纓吃得如此開心,像小孩子般可愛,隨手在她手袋中,拿出另一盒龍鬚糖出來:「好吃,就吃多一盒!」

苗纓一點也不拘謹,像與木婆婆很熟落,竟然老實不客氣,伸手去拿,並說:「我不客氣了。」

苗纓吃得很開心,看來她來到加拿大後,今天笑得最開心、最漂亮!

苗鳳吃後,也覺得非常好吃,她看姊姊笑得那麼開心釋放,她站在一旁,也笑了。

木婆婆和苗纓,兩人有說有笑,非常親切,沒傾談了多久,已到上課時間。

兩人隨隨入了教室。

上完課,木婆婆問:「我今日早來中心,是因為我兒子有事要辦,我才被逼早點來到,誰知就遇上你,大家可以傾談。我與你真是有緣分,我看你早來的原因,是因為搭公車,是嗎?」

「是啊!」苗纓答。

「現在外面剛下雪,似乎雪會愈下愈大,你陪我多一會兒,待我兒子辦完他的事,他會來載我回家,我不知他甚麼時候到,我看大概差不多是這時候,我和你一見如故,你多陪我一刻,我叫我兒子順道開車載你回去,我相信與你坐公車回家的時間差不多, 可以嗎?」

「我陪伴你,直到你兒子到來,不成問題;若在等候期間,有人陪伴,時間是會容易些打發;就好像我出入,有我妹妹陪伴,確是好很多;至於要勞煩你兒子開車載我回家,我看不用客氣,反正我搭公車出入,已習慣,也方便!」

木婆婆笑著說:「那怎麼可以?你不用客氣,等我兒子來好了。」

苗纓見自己下課也沒有甚麼事要辦,陪這個開心婆婆閒聊,無相干,也是樂趣,點頭同意。

苗纓好奇地問:「是了,我見你時常都那麼開心,你的兒子一定非常孝順你了。」

木婆婆面上掛上笑意,輕輕鬆鬆的說:「他確是一個孝順兒子,可惜平時為人比較木獨一點,又整天都只顧寄情於工作,我們是開中餐館,所以他在餐館日忙夜忙,根本沒時間交女朋友,年紀到現在已三十歲,還是單身一人。不過,我之所以常常如此開懷,除了我有兩個孝順子之外,最主要的是:我信了主耶穌。」

苗纓聽見木婆婆原來是基督徒,真巧,她最近亦去了教會,她自己已開始考慮,要接受相信救主耶穌基督為她個人的救主,見木婆婆說她已信了主耶穌,十分高興,同時亦引發起她對她信主耶穌的好奇心,問木婆婆:「真巧,我來了加拿大也有去教會,叫純恩福音堂,但未決志信主,你現在去甚麼教會?你怎麼會信主耶穌?」

「真好,原來你也有去教會!我的教會叫滿地可宣道會。至於我為甚麼會信耶穌,那真是上帝的恩典,說來話長,你有心情和時間聽嗎?」

「有,當然有!我不是說:陪你等兒子來接你的嗎?反正他亦未來到。」

「好!我為甚麼會信耶穌?是因為我的小兒子先信主耶穌。我們一家人以前在香港,每逢過年過節,按例拜拜各方神明和拜祖先,是傳統中國拜佛的人。我的所謂拜神明,全是『有姿勢、沒實際』(香港俚語:「有口無心」)。

我又喜歡打麻雀。丈夫,兒子返工後,我必打麻雀,若你叫我不打麻雀,我真的不知怎麼好,我是個文盲,無甚娛樂,只好寄情於打麻雀,這是我唯一的娛樂。

後來移民來到加拿大,日子更悶,自然又是找些香港來的移民打牌,如此消磨時間,日子確是容易過一點。

那段日子,我的大兒子忙於餐館工作,我的小兒子則上大學。

有一天,我小兒子放學回家,非常興奮地告訴我們說:他今日坐巴士返學途中,遇到一個加拿大人向他傳甚麼福音,這福音是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主耶穌)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和「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聖經》(希伯來書2:14-15和 以弗所書2:1-8)

他覺得這福音真奇妙,他雖年輕,但當他一想到人終極的命運是死,便覺人生真沒意思!何況他怕死,人一死便「灰飛煙滅」,太恐佈、太可怕了! 現在他有翻身的機會,『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真是福音啊!他豈可輕易放過?

我這個兒子,從小已非常識算,好數口,他計算:
『若這所謂「福音」,日後我發現是假的、騙人的,我隨時可以就此作罷,於我無損。萬一是千真萬確的,我豈不坐失良機?』結果他決志信了主耶穌。
我聽後不以為然,並沒有追問信耶穌是甚麼?何況我在這方面很開通,因為我覺得,人是有宗教自由,他有他的信仰,所以我根本沒有理會他信什麼教,我仍過我往常的打牌生活。誰知他信耶穌是那麼認真,自己找了一間華人教會參加,就是滿地可宣道會。他信了主之後,前後判若兩人。
我這個小兒子,我剛才說過:他是很識算計,好數口之人。他凡事斤斤計較,每次他到他哥哥餐館幫手,計少一分工錢,他都與他哥哥力爭到底,非常要錢,絕不吃虧。

他更不會勤力多做一點他份外的事,誰知他信了耶穌,像轉了性,甚麼都主動幫忙,人亦開心了,以前他是地上拾到黃金,也很難令他開顏的人,今天他何以如此喜樂?又不再與他哥哥斤斤計較工錢,樂於做工助人。

我見他信了主耶穌,有了如此巨大改變,我覺得信耶穌實在不錯。

我正想問他信耶穌究竟是甚麼一回事,他竟然在一個星期一的晚上,因我兒子的餐館,是逢星期一休息,待全家人都在家,他提出要與我們全家一起讀聖經,當時我有點奇怪,但回心一想:反正我想知信耶穌是甚麼一回事,正好,讀聖經也不錯。

全家只有我是目不識丁,我由得他們讀聖經給我聽,我還記得他當時跟我講:
『人有罪,所以不認識創造天地的神,但神愛人,所以差派主耶穌來到世上,拯救世人,叫一切相信神的人得救。』《聖經》:「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他列舉了他犯了甚麼罪,他還告訴我們:他小時他曾偷我的錢,要認罪,並且即時還錢給我。他說他小時在香港總共偷了我折算了加元共有五佰多加元,其實我是知他有偷我的錢,但我決不知道,原來那幾年間,他累積偷了我那麼多錢。

他說:『這就是了,人犯罪也是如此,初初不覺,不過累積起來,人犯的罪真大,遠遠比我們想像中都嚴重和多,所以我們要認罪悔改歸向神。』
我們覺得合情合理,於是我們全家人跟他一起,認罪悔改信靠神。

我信了主之後,我心靈平安輕省,你現在見到我如此開心,全因為我信了主耶穌!」

苗纓點頭:「我現在開始意識到,人真是有罪。」

「是啊,你知我十分喜歡打牌,我信了主後,我開始明白,打牌是不好。其實打牌,間接是在賭錢,賭錢是源於人的貪心。《聖經》:『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9-10)

我認我有貪心的罪,自此之後,我沒有打牌,我沉迷了打牌三十多年,我因著信靠主耶穌,說不打牌我便不打牌了。我現在不打牌,我不知多自由,以前的我,不能不打牌,完全受其捆綁。現在可以不打牌,還多了時間做自己喜歡做,和應該做的事,例如我來上 ESL 班,上教會的老人團契,婦女查經班,不知多好。」

苗纓見這個快樂的木婆婆,看不出她真的可以,打了三十多年牌,說不打便不再打,非常之羨慕,原來信耶穌是如此的好;順口問:「你真的自此之後,一次牌也沒有打?」

她如此問,不是出於懷疑,是好奇那個過程是怎樣。

「是啊,真的沒有再打了!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可以如此決絕,這真的是有神的幫助!你知嗎?多有趣,我信了耶穌後,有個打牌朋友打電話來,叫我去打牌,她說:
『木婆婆,我知你信了耶穌,但不打緊啊!信了耶穌的人也可以打牌吧。現在你信了耶穌,和因你家中有耶穌,若仍在你家中打牌,確是不方便。不過...你不用怕,我們家中沒有人信耶穌,所以我們家中是沒有耶穌的,那麼你來我家打牌,不就可以了嗎?耶穌不會知道你來了我家中打牌的,你放心來我家打牌吧,我們三缺一,你一定要來啊,你不來,我們打不成牌,我們如何過今天的下午?』

苗小姐,老實說:我曾心動,我想『偷雞』(筆者按:香港俚語:靜靜地做了不給人知)打一次牌不怕吧!大概耶穌亦不會怪我去打牌,而且我面皮薄,怕推卻人不好意思;但我同時又覺得,去打牌心中又不安,結果心裡又掙扎又為難;你知我如何回答她?那是主耶穌在我心中,教我如何答她。」

苗纓十分好奇地問:「換了我,我也不知怎麼說。是啊,你如何答她?」

我跟她說:「不是耶穌在我家,或不在你家的問題,而是主耶穌已在我心中了。

耶穌是真神,真神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神常與我同在,故此,我不用像以前,不打牌不知做甚麼才好。我怕靜,怕自己一個人時,不知如何過活,要找人打牌,打發消磨時間。現在因有主耶穌在我心中,我不用怕孤獨,不用打牌也很開心。

我和她分享了我信耶穌的經歷,她同意信主耶穌很好,但當我叫她返教會,認識真神,她就不大願意, 因為她不明白信耶穌是叫人生命轉變。」

苗纓十分明白,她們為何會拒絕信主耶穌,因為當她在越南時,也曾如此拒絕白潔心的邀請,點頭說:「我明白她們的想法,她們怕信了耶穌後,做人會諸多掣肘,沒有自由。」

木婆婆和應著說:「是啊!她們真不靈明,只看表面。唉!她們仍然是怕信了主耶穌,不能打牌,沒有打牌的日子,她們不知怎麼過。其實她們不明白,信了主耶穌,比打牌更開心,更實際,日子過得更好,更開心。苗小姐,她們有此想法,我不會怪她們,因我以前未信主耶穌之前,亦是如此想;何況聖經已有解釋,為什麼如此好的福音,她們竟然會不聽不理,和看不見將來這永世的福樂,你知在聖經那段經文有此記載嗎?」

苗纓雖近這個月有參加教會,但對聖經始終陌生,搖搖頭,說:「我不熟聖經,不知道。」

木婆婆笑笑口,答:「是在《聖經》,哥林多後書第四章第三至四節:
『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

苗纓眼睛轉了兩轉,心靈忽然靈明起來,若有所悟,說:「你的意思是:不信主耶穌的人的心眼,被這花花世界的表面浮華所吸引,所以才不明白福音對人有多重要。我現在終於明白了,只要人一執著人世間的名和利,拚命追求虛榮享樂,結果這過眼雲煙的片刻擁有,誤當作那就是永恆、那就是他們人生的目標,誰知人一死,什麼都沒有!匆匆人生,撲過空,何苦呢?

人若視財如命、視片刻的光輝當作永恒,如此做人,豈不是本末倒置?我們如此做人,又豈能快樂、釋然呢?

人應追求愛和有永恒價值的東西才對啊!

可惜一個如此顯淺的道理,我們也看不通透,真是心眼給弄瞎了!怎麼我以前看不明這道理呢? 」

木婆婆說:「現在你頓悟也不遲,我真希望你早日像我一樣,立定心志,恆久信靠主耶穌。你知嗎,到今天,我有個牌友,終於願意跟我返教會,她開始明白我為何可以如此『自由釋放』,不用打牌,日子一樣過得好,過得開心!」

苗鳳本來閒坐在一旁,可能由於比較疲倦,眼睛半閉半開的在養神,只是靜『聽』姊姊和木婆婆傾談,沒有插嘴講話,她聽了木婆婆講她竟然可以完全不用打牌,可以抗衡打了三十多年打牌的心癮,心中甚為驚訝,整個人忽然間像在睡夢中醒過來,將本來半閉半開的眼睛睜得大大,不待苗纓回話,便插口說:「嘩!信耶穌那麼利害神奇?我和姊姊真的要認真信主了!」

苗纓隨即接口,說:「是呀!我現在去了教會,我自己也覺得我每次到教會,我心靈都很平安,做人也輕鬆了。以前我以為我很懂得生活、懂做人道理、懂自處,現在才知那只是很表面,我沒有認真面對我裡面的我!」

木婆婆似明非明她說些甚麼,很有感受的說:「總而言之,什麼『我裡面的我』?『外面的表面』?我老人家不大懂得你在說甚麼, 長篇道理我不懂講,不過,神光照我,叫我知道我賭錢,原來是犯了貪心的罪,我覺得信耶穌很幫到我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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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馬太福音 5:3-10》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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