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過後,木顯光很快找到一份全職工作,是在一間賣運動服裝、物品的專門連鎖店,作售貨員;鄭靜瑤則升上中學 12 班。

華衞仁成績比木顯光較佳,仍在亞省大學讀書,雖然一個上班,一個上學,但他們仍然是好拍擋,齊齊吸「草」和賣「草」,幫補高消費的吸「草」花費。

木顯光上班之後,生活不用再像以前,趁苗纓睡覺後,才偷偷摸摸外出,現在無所顧忌,只要說:「加班。」便不用回家吃飯,在外自由自在地,作什麼都成,好不暢快!

他在外雖任意妄為,但他從不越過他為自己設下的底線,他仍會保持主日一家返教會,還可以出任,作兒童主日學老師,教聖經!

可以嗎?

可以!

一方面是因為木正樑與苗纓,在教會參與很多「事奉」,(筆者按:「事奉」為基督教術語,意思是:為教會做義工——負責做教會不同的事工。)自然建立了他們良好的信用,和健康的形像。

木顯光乘著父母在教會的良好信用,自然容易得到別人加倍的欣賞和信任。何況他做「基督徒」,的確「做」得非常出色!兩面人絕不是白做的。何況他現在不用上大學讀書,只需上班,所以他做他的兩面人,已沒以前讀大學時的困難。

另一方面,對木顯光來說,教兒童主日學,有多難?教會是有提供教兒童主日學的全套教材,有教師本的指引,教你如何教每堂的兒童主日學,依書教導,又有多難?

木顯光完全明白教會的「遊戲規矩」,他只要跟足教會規矩而行,自然無懈可擊,亦無往而不利。木顯光常說,一星期只用半天返教會,做教會指定動作的事,有多難?

愛民頓十月中天氣,秋意濃,夜間寒風,隨時會下雪,令人有冷凍感覺。

周末晚上,木顯光約了鄭靜瑤,在一間情調相當浪漫的西餐廳晚膳。

木顯光情深地跟鄭靜瑤說:「還記得這地方嗎?」

鄭靜瑤卻淡淡地答:「當然記得,你第一次約會我,就是這西餐廳;現在所坐的餐枱,與我倆第一次來,是同一張枱。」

雖然鄭靜瑤淡淡的說,沒有激情,但是,所有的初戀 ——第一次約會的地方,總是甜蜜、難忘。

木顯光沒有留意鄭靜瑤的淡淡回答,還興緻地說:「你真好記性!那時我還讀書,沒多餘錢,只能叫一個餐,兩人吃。」

鄭靜瑤輕輕點點頭,語調帶點抱怨,說:「那時,我們什麼也沒有,但我很開心;現在你雖有全職工作,但你做的是什麽工?有前途嗎?大學沒畢業,你能賺多少?唉!我們現在還是老樣子,一無所有!其實我早已叫你不要輟學,茫茫前路,怎好走?」

木顯光本來心情極好,聽她如此說,心中甚覺掃興,還暗暗不悅,說話音量略為提高,說:「原來你全不明白我,我不是說過:我只是暫時停學,我要想清楚,我想讀什麼,遲點才返回校園,並非不再讀書……」

鄭靜瑤打斷他的話,冷笑著說:「遲點?遲到什麼時候?自欺欺人!我初認識你的時候,你讀書——好、打桌球——成。現在你跟華衞仁常常胡混吸「草」,你不要以為我不知,你死口否認,也騙不到我。人家胡混,也懂得留在大學讀書,你呢?你今日像什麼樣?滿口臭煙味的基本時薪售貨員。」

鄭靜瑤說的是一針見血的實在話。

真話確是難聽,所以忠言永遠逆耳。

真話雖是難聽,但若能聽進去,人生路會好行一點,犯錯少一點,可惜,世上有多少人肯聽得進去?

木顯光見鄭靜瑤,句句說話都「激心揠肺」,心中只是有點怒火,這是他唯一有的反應,至於鄭靜瑤對他略帶侮辱的抱怨指責,他腦際竟然可以是一片空白,沒有什麼反駁;亦沒有要對鄭靜瑤的提醒,作出什麼思考的回應,心中只是自顧自話、自圓其說,重覆這心中話:「我又沒有說我不讀書,幹嗎跟我如此說話?無理取鬧。」

看來逃避現實的人,多是這樣回應和用這個態度與人相處、溝通。

一個不思想的人,碰著一個肯思想的人,他還可作什麽?

木顯光懶得思想回應,自然不知如何回答,所以他不說一句話。

鄭靜瑤見他像不明白她說的是甚麽,再進一步說出她心底的想法:「我知你道理講得很好,你真有想過回返大學讀書?與你相處久了,我是認識你的真我;我相信:你在教會,做好你的基督徒,你在家,做好你的孝順兒子;至於你,在我面前,會否做好你是我男朋友的角色?你好像沒有自己,你在各方面都努力,做好你在他們心中的形象。有時我懷疑,你對我好,是愛我、在乎我,還是你要做好一個男朋友怎様對待女朋友的應有表現。」

木顯光不是白作兩面人,連他自己都相信,當他做那種人,他真是那種人!

所以他對鄭靜瑤好,是愛她、在乎她,還是什麽?
連他自己也分不淸。

木顯光更無言以對!因此他不期然從口袋裡,拿出一支煙。

他以為吸煙可以令他逃避,不用理會別人,不用理會真相,可以叫人忘記現實、忘記一切不如自己意的煩惱。可是他卻忘記了,他犯了女人最大的禁忌,就是沒有幾多個女人,可以容忍男人對她的關心勸告,採取不理不睬,還在她面前,做了她已提出她憎厭他做的事———吸煙。

男人遇到他不喜歡聽的說話,是否十居其九,皆緘默、不回應、就想算了?

女人接受不了,但男人做了,後果自然不得了。

鄭靜瑤見他默不作聲,還拿起煙來吸,心中實在發怒,但還好,她不至發脾氣,亂嚷,她定睛看著木顯光,說:
「我早已跟你說,不要再吸煙,你聽到沒有?我再說:不要以為我不知,你現在還壞到吸大麻?事實上,我給你的勸告,你聽進有幾多?我亦快入大學,你還如此不長進,怎可以?別人批評我們,說我們年少無知,只顧吃喝玩樂、沒明天、沒將來、做事不看前顧後、不計後果!我以前或許會是這樣,但我現在不會,我看見我身邊的同輩朋友,他們平時頹廢、不檢點自律、不努力,但又夢想:『可以有朝一日,站上舞檯,便會有掌聲加上喝釆。人生只要有刹那間的光輝,已經足夠。』簡直痴人說夢,一個人平時不努力,即使給你有站在舞台的機會,你亦只會在人眼前出醜,我從來沒見過,亦不相信,一個不設實際、不努力的人,是會成功的。我已不是無知少女,不是以前的鄭靜瑤,人是要長大的!」

事實上,過去的日子,鄭靜瑤不斷因為他吸煙,已經常吵架;最近鄭靜瑤從木顯光身上,已嗅出他可能吸「草」,亦質疑過他,只是木顯光死不承認;他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像他對他父母一樣。

父母可以盲目信任自己的兒女,但女朋友不會,尤其是當她開始質疑她還愛他嗎?

木顯光將罪責,推給別人,跟她說:「一切是你哥哥教我的。」

是不是犯罪的人,總喜歡將罪責推給別人?

鄭靜瑤的哥哥,多少也有他的兩面,鄭靜瑤根本不知她哥哥在外有多壞,因為鄭津明也實在疼愛自己的妺妺,在家或在外,處處對她保護有加。

鄭津明在鄭靜瑤的眼中,是個好哥哥,正如木顯光在父母眼中,是個好兒子。

兩個兩面人走在一起,自然可以互相接受、互相包庇。

鄭靜瑤確實成熟了很多,已經不再是木顯光初相識的她。

說句真話,木顯光當初喜歡她,主要原因是因為鄭靜瑤漂亮、Kawai,兼有份像他媽媽的憂怨眼神。

青春少艾的美少女,會絶對喜歡有男孩追求自己,是因為自己美麗迷人。

但若果一個男人追求一個女人,純粹只得一個原因──外貌美艷動人,這不是女人最喜歡要的。

很多男人單靠看見女人美貌,就可以支持他持續追求她,這是男人的膚淺!

女人可以愛上一個男人一世,不是因為他帥;女人當然也會喜歡男人高、富、帥,但女人卻不會愚笨到無止境地愛上一個英俊的渣男。」

歲月———叫鄭靜瑤成熟了,
經歷———叫鄭靜瑤對人要求不同了。

鄭靜瑤雖仍是美少女,但她確實比她同歲的少女成熟,一般少女發的荳芽夢,她早已醒了。

可是木顯光,還是一樣,他的精力可能耗盡在做兩面人,沒空處理他的內心世界,他又怎會長大、成熟?又或不知是否他吸「草」多了,人也鈍了。

滄桑歲月,若不教人成熟,他還是一個「二世祖」。
風霜經歷,若不令人頓悟,他還是一團「地底泥」。

木顯光今晚約鄭靜瑤出來,一心只想「拍拖」,與鄭靜瑤來個浪漫的時光,唱一首一生愛你的「冧歌」、吟一闋「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愛何曾有絕期」的誓辭。

木顯光的深情心意,過了今晚,「冧歌」與誓辭,會否變成絕響?

人生是否就是這樣:人大了,追求的東西不同了,那就什麽都變了?

無論過往深深的情,也會跟著淡淡的變,變得情難在?

誰說只有情永在?

在這個世界上,會否誰也不是誰的永遠?

看來在這世上,只有神是與人永遠同在的神。

【聖經】(詩篇 90 篇 2 節)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祢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袮是神。》
【聖經】(耶利米書 31 章 3 節)
《我以永遠的愛愛祢,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

木顯光根本毫無心理準備,她忽然給他來個無情現實的評估,他實在一時之間,接受不了。
當男人自我保護的機制,一經啟動,他便會拒絕那些他不喜歡聽的話。

當他拒絕聽別人講的難聽、但卻是實在真話的時候,這正正表示他是不思索、把自己放在封閉裡;腦際既然一片空白,他自然無詞以對,惟有保持緘黙。

這也正是刺中大多數女人的死穴,因為女人憎惡男人黙不作聲、瀨得回答她們關心的提問。
可惜,女人的關心提問,男人卻視為帶有攻擊性的質詢。

試問在此情況下,男人和女人又怎會有對話?

木顯光思想既然空白,他自然不知如何回話,他惟一可以做的———抽煙。

鄭靜瑤見他一聲不響,本已生怒氣,他竟然還在她面前,做她早已講明,她不喜歡他做的事——抽煙,她簡直覺得眼前的男人,是無情、是無心愛她。

愛一個人不應是這樣的!

鄭靜瑤怒火中燒,憤然站起身,冷冷的說:「我跟你再沒話好說,罷了!反正我們選擇行的路,截然不同,我們分手吧。」

鄭靜瑤說畢,頭也不回,走了。

鄭靜瑤眼有淚水,心在絞痛;但她深知:她不能不作出,這個非她願意的抉擇。

木顯光不知所措,此時的他,只是不明白,為何會走到如斯地步?

若一個男人,連在他身邊的女人,長久不喜歡他做的事(吸煙),他都罔顧不理,這種自我中心的男人,怎可能會明白?

從來《愛》的死敵,就是人的自我中心!

只有「自己」的人,他們能有幾多愛?他們可以愛誰?

他們的最愛,就是「自己」。

木顯光只覺女人真不可理喻、不講道理、亂發脾氣。男人最大的問題,就是自覺自己沒問題,若有問題,那只是,是她們的問題!

木顯光心中也有不滿:「我本意約你出來,原是作樂,為何偏偏要講掃興事?」所以他依然坐著不動,任讓鄭靜瑤離場,還仍背向著她,憤然地嚷著說:「好!是你說『罷了』!game over 就 game over!分手就一了百了,好了!好!好!」

鄭靜瑤本來慢慢向前走,聽他說了最後那幾句:「好了!好!好!」她忍不住停下來,回頭望,卻看見:木顯光竟然是背向著她說分手話,她心碎了!

因為她覺得,他可以如此絕情,他不單止不起身去追回她,他連轉身望她也「懶」得做,任她離開,她心更痛。

她心自問:「我在他心中算是什麼?他無情?我多情!」

男人最忌自尊受損,一旦受損,內心的憤怒,像河缺堤,一湧而出。

處理內心憤怒的情緒:
有攻擊性的,表達在於用口粗言穢語怒罵、拳打腳踢打人。
有不攻擊性的,就算憤怒到面上青筋盡現,也沒有外在暴戾的激烈行動,大部份的人都是內斂在心中。

木顯光習慣做兩面人,外在的他與他內心的真我,可以截然不同,加上他為人頗為內歛,所以他處理他憤怒的情緖,就是黙不作聲,坐在那裡動也不動。

木顯光確是背向著她,但他的腳輕微在震抖,心在抽搐著,他神情失落,兩點小淚珠在他眼眸裡,沒有流出來,卻令他視線有點模糊不淸。

可惜鄭靜瑤卻看不見他哀愁、痛苦的面容,她只看見木顯光背向著她不動的舉止,令她覺得他很無情。

在此情況下,木顯光豈能被視為無情?

木顯光不動,是因他內裡的情意,那時被他的憤怒,暫時蓋過了。

木顯光的不動,是因他愛她未夠深?

他無情?還是有情?

木顯光不是無情!

若他真是無情,站起來一走了之的是他,不會是鄭靜瑤。

鄭靜瑤是多情!

女人本來就是多情,也會多怨。

鄭靜瑤的離開,就是想試驗和肯定男人對她的愛;追她回來,就是讓她有「他對我還是有情」的被愛感。

可惜,女人的多情,偏偏多是換來「多情自古空餘恨!」

很多人說:
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
看來應該是說:
「表面看似的了解」而結合,卻因「錯綜複雜的誤解」而分開。

假如愛有天意,人就問:為何我的愛情路上,總是如此坎坷?

關神什麽事?

天下間「有情人終成眷屬」,又有幾多人多謝天上的神呢?

天無情?還是天有意?
人有罪,令愛不完全、也扭曲了。

《聖經》(約翰一書 4 章 16-19 節)
「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
住在他裡面。
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
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
得完全。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鄭靜瑤的眼,雖帶淚離開,但她的腳,卻毫不遲疑向前走;她不要後悔,她要跟他分手。

鄭靜瑤走出餐館,寒風吹,看似夜再深,隨時漂雪,天會落淚,但她竟然淚沒流。

女人會不流一滴眼淚,怎可能?

是否太突然,心理上還未接受,所以還未到傷心流淚?

她一面行去對面的大 Mall,找到電話亭打電話,接通了,她淡淡的說:「哥,你即來大 Mall 接我回家,可以嗎?」

以鄭靜瑤的年紀,才十六、七歲的少女,怎可能如此「冷靜」,處理感情事?

她可以,是因為這是她的性格?

原來只要人心意已決,是可以如此決斷的,那怕你是什麽年紀!

她真像一個飽歷愛情風霜的女人,手起刀落、絕不手軟、也不拖泥帶水。

木顯光實在料不到,竟會落得如此下場。

分手———竟是在第一次約會的同一個地方,真是加倍的痛心、難過。

鄭靜瑤當時那一刻,可以狠心分手,一刀切。

但女人始終是女人,真的可以如此決斷?

日後想起,會否心軟?

任何人感情出了去,都需要時間來平復。

木顯光與鄭靜瑤分手後,無心工作,不思飲食,晚晚呆望星星月亮。

木顯光只能吸更多的「草」,麻醉自己、放縱自己。

男人是否就是如此:「有」時不珍惜,「無」時嘆走寶,這是男人的自賤?

他頹廢了數星期,是作賤自己?還是在自憐、自殘?是令自己的心舒服些?搏取鄭靜瑤的同情可憐?

這晚,一個清冷的晚上,木顯光獨坐窗前,望向無邊無際、 無月無星的夜空,哀嗚。

看來,人要學習放手:
要失的東西,再不情願也是留不住!
不要的東西,再好拿著也是不想留!

可惜,沒有多少人能曉得看透這道理,所以這世界,仍有很多失戀,放不下的痴纏不清、傷心事。

誰說:「戀愛其實也可以很簡單:喜歡的就爭取,得到的就珍惜,失去了就忘記。」

好一句:失去了就忘記!

木顯光仍是忘不了。

忘不了她的好。
忘不了第二次到她的家,聽她獨彈「The Way We Were」。
忘不了她彈奏時所帶出那種無奈、傷心、破碎的失落憂怨神情。
忘不了與她傲陽輝照同奔、斜月輕照共舞。

此時,木顯光彷彿聽到,從不遠處,傳來琴音,是他忘不了她彈的琴音?

整首「The Way We Were」歌曲,就像她在自己面前演奏,心中竟然像聽到她彈至這一段:
If we had the chance to do it all again (如果我們有機會再做一次的話,)
Tell me, would we? Could we? (告訴我,我們有可能嗎?我們還可以嗎?)
Memories (回憶,)
May be beautiful and yet (可能是美麗的,然而 …)
What's too painful to remember (什麼是太痛苦的回憶?)
We simply to choose to forget (我們只能簡單地選擇忘記,)

這段琴音,聲聲入耳,直入心坎裡。
「它重複你的叮嚀,一聲聲,忘了、忘了!
它低訴我的衷曲,一聲聲,難了,難了!」
(節錄自流行曲〈不了情〉其中的一段歌詞)

木顯光隨著這段在腦中出現的琴音,他仰望夜空,心中真的向天祈求:
「求愛我的神,給我一個機會,重尋那失落了的愛。」

正是:
「If we had the chance to do it all again (如果我們有機會再做一次的話,)
Tell me, Would we? Could we? (告訴我,我們有可能嗎?我們還可以嗎?)」

真的可以重頭來過?

正是:
「雨橫風狂三月暮,門掩黃昏,無計留春住。
淚眼問花花不語,亂紅飛過秋千去。」
(節錄自〈宋詞)歐陽修的《蝶戀花,庭院深深深幾許》)

同夜,一個清冷的晚上,鄭靜瑤獨坐偏廳,背向無邊無際、 無月無星的夜空,彈琴。

鄭靜瑤正好彈她初相識木顯光時的歌「The Way We Were」!

她彈這首歌,是她還忘不了他?

她在家中彈奏此曲,可傳至另一個人的家中?

難道這就是愛有靈犀?愛的神奇?

可是,鄭靜瑤一面彈,一面思潮起伏。

她心想:
「若他沒有好好珍惜,我亦選擇了離場。為何還多心想他?
難道每一個晚上,只要適逢看不見圓月,心還有他,就放不下他嗎?
是我對她不夠狠心,還是對他未夠死心?」

看來,決心離開一個人,就得狠心、還要死心。

女人做得到嗎?

忘不了的初戀,是最愛,也是最痛。
因為:
認識一個你想認識的人,不難。
了解一個你想深交的人,不難。
唯獨忘記一個你曾深愛過的人,好難。

鄭靜瑤正好亦彈到這段:
If we had the chance to do it all again (如果我們有機會再做一次的話,)
Tell me, Would we? Could we? (告訴我,我們有可能嗎?我們還可以嗎?)
木顯光正在向天祈求,有復合的機會。
鄭靜瑤則心在痛,任讓眼淚流,有一滴淚水,像血點,剛好滴在她的右手食指上,這食指剛好彈到「Tell me, Would we? Could we?」
鄭靜瑤自己問自己:「Would we? Could we? 」(可能嗎?可以嗎?)

她給不到自己答案。

她彈到這裡,望見手指尖上的那滴眼淚,停下來、靜一靜,不介意滿臉淚痕,也不抺去那滴眼淚,站起來,上樓,站在自己房間窗前。

她 ——
帶著淚光,凝望無星的冷清夜空;
懷著痛心,回望無情的歲月流逝。

有誰明白她的感觸——
一往情深深幾許,百般離愁愁幾回?
人生總是在離愁哀怨交集、愛恨中徘徊。

她——
有點像獨在深山,深山夕照深秋雨,春花秋月何時了,何時才可來個了斷?

她 —— 黙禱 ……

木顯光心中剛祈求完,腦海中「The Way We Were」的琴音,突然消失。

莫非情愛真是有內心的交流?無琴音亦像有琴音在空中飛舞, 有跨越空間的互通?

聽不到的琴聲,他只能繼續呆望夜空,沒有星星月亮,讓他訴苦,好像天也不給他情面,怎麼上天如此無同情心啊!

天意何在?

若有天意,我對鄭靜瑤的愛,我對這過去擁有的堅持,我還有路走嗎?

天意弄人?

若有天意,是否歲月叫曾經擁有變成失去!

唉!天沒義務幫我,那麽人呢?這世上確是沒有人有義務要對我好,何況是我曾傷害過的人?

木顯光忽然想起,天怎會沒同情心?天上有真神,神愛世人,這不是他從小返教會所學到的嗎?他心中湧上一段他耳熟能詳的聖經:
【聖經】(約翰福音 3 章 16-17 節)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主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
永生。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 (主耶穌基督)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
祂(主耶穌基督)得救。》

「主耶穌基督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知何解,平時不覺這段《聖經》有什麼特別這一句《聖經》,今晚像利刀刺入他心中!

世人的罪———不正正是我犯的罪。我小學畢業時開始閲讀成人雜誌,至今未斷,吸「草」賣「草」多年,與鄭靜瑤一起時的輕佻浮燥……還有很多很多我數不清的罪:說謊(欺騙父母)、虛偽(扮做好基督徒)…真是罄竹難書。

木顯光想到這裡,眼淚不受控制,從雙眼湧流出來,他盡情地痛哭起來。

哭了好一陣子,他雖分不清他的痛哭,是先由他失戀,悲痛莫名的哭開始;還是他為他所犯的罪自責而哭。他誠心跟自己說:「我為什麽哭?看來都不重要,我作壞事,自作自受,沒報應,才是沒天理!」

有報應,有天理?
沒報應,沒天理!

這世界是有神的存在!

有「天」理——不就是有天(天上的神)在理會和審理?否則,誰掌報應?

這思想湧入木顯光的腦際,令他猛然醒悟:我從小返教會,豈不應早早就知道這道理?

我的「知道」是什麽樣的「知道」?原來我所知道的,還是不知道!

我的從小「知道」,跟現在的「知道」,是天淵之別、兩碼子的事!

現在的「知道」,是入心、明白的「知道」。

單「知道」是頭腦——思想上的認知;明白的「知道」是在乎用心、入心的接受。啊!認識神不能單用腦去「知道」,還要用心,才是真知道有神。神就是愛,而愛,從來決不是用理性分析去認識的。認識愛,是用心去感受;神就是愛。

那麽,我做了那麼多壞事,那不就是我所犯的罪嗎?他隨即想起,《聖經》曾如此說:「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凶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聖經》羅馬書 1 章 28 至 32 節)

我豈不是個徹頭徹尾的罪人?他這意念一出,眼淚又再傾流出來,但今次的哭,是一個釋放,像放下重擔包袱,輕省了,他整個人都鬆了。

一個清楚認罪、悔改歸向神的人,什麼也是新的。

【聖經】(哥林多後書 5 章 17-19 節)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
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那琴音一過,眼前的一檯一椅,什麽也回復正常,木顯光對鄭靜瑤那份「似失去、又似可復得」的情,不得不暫且放下。

木顯光返教會多年,又曾任教主日學,果然沒有白過,他能知罪,是因為有聖(神的)靈的光照。

木顯光站起來,不慎碰跌了放在檯邊的《聖經》,和壓在下面的教會主日崇拜秩序表,他拾起來,偶爾發現秩序表內裡附了一張宣傳單張,是一間在多倫多關心無家可歸的人的福音機構,舉辦 10 天短期宣教的城市外展福音營(Outreaching Urban Ministry),日期是明年二月中開始。他想了一想,為什麽此時給他看見?莫非有神的意思?

事實上,他亦想暫時離開愛城,稍為抽離所住的熟習環境,重新整理自己的將來和他與鄭靜瑤的情;他與此同時,又可作短期宣教,真是一舉兩得。

他主意已定,輕拍胸膛,塡好該外展福音營的報名表後,懐著釋放的心情梳洗,睡覺。

翌日早晨起來,毫無倦意,沒有昔日那種懶床的頹廢,像是個新造的人。

回到公司,沒有昔日不想上班的煩躁,心境極為平靜。

他知道自己有此轉變,是因為他昨晚親身遇見了真神。

木顯光的同事 Peter,見他精神爽利,已察覺他有點不同,至於有什麼不同,他又說不出來,因為他們有個習慣,開工前必吸煙,故走上前,遞上煙,說:「Hey Jason,吸口煙吧。」
木顯光隨手接過煙來,一面吸一面說:「多謝。」

誰知吸入口的煙,他像初哥吸煙,濁咳得很厲害,還覺這口煙很臭。

Peter 問:「你沒什麽事?」

「沒什麽!」

木顯光忽然明白過來:「莫非是神不准我再吸煙?」

他隨即跟著對 Peter 笑笑,說:「我不吸了,因為神不喜歡我吸煙。」

Peter 滿面疑惑,問:「神?什麽神?你以前不是如此說話,莫非你受不了被女友「飛」(筆者按:「飛」是香港俚語,意思是:離開、提出分手)的刺激?唉!你今日怪怪的,你沒事吧?」

木顯光見已是開工時間,不能詳談,用很誠懇、很關心的語調回答 Peter:「我沒事。是啊!真的有真神存在,遲點詳細告訴你。」

一個人只要生命有更新,走前面的路,自然跟以往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聖經】(箴言 3 章 5-7 節)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
不要自以為有智慧,要敬畏耶和華,遠離惡事。

【上一章】 第十章 正面犯罪 愈陷愈深

【下一章】 第十二章 清楚認罪 全人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