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我回來了,看我買了甚麼回來?」
程天翔這天早下班,經過堤岸街市的燒臘店,見燒雞燒得又香又脆,順道買回家,孝敬母親。

「噢!燒雞,真美味!你真知媽媽的心。」
李帶弟從廚房出來,見到如此香脆的燒雞,非常高興。

「媽,我怎會不知,我從小是你親自養大的嘛!」

「天翔,飯餸已煮好,可以開飯。」

「孩兒遵命! 」

兩母子一面吃飯,一面又如往常,閒聊。

李帶弟忽然想起苗纓的父親入院之事,便問程天翔:「苗纓的爸爸出院沒有?」

「我聽說他昨日已出院。」

「自從你上個月送完苗纓回家後,我見你初時喜在心頭,而且開始留意自己的打扮,但最近幾天,我常見你有時悶悶不樂,出了甚麼事?有沒有再去醫院找人?」

「找苗纓?我才不敢!我怕了她的潑辣,你住醫院時,她常凶神惡煞的看著我,你忘記了嗎?何況我跟她又不太熟識,無緣無故去醫院找人,有點兒怪相!」
程天翔口雖這樣說,但心卻想:「我也想去找她,可惜苦無藉口找人,自己就是面皮不夠厚,不敢無緣無故找她。」

「你始終沒有找她? 」

「沒有! 」

李帶弟是寡母婆,養大這獨子,他心想甚麼,做母親的又豈會看不穿自己兒子的心事?若然他對苗纓是有意思,應鼓勵他應主動追求她。

她正想追問下去,但程天翔自小與母親相依為命,他已猜到他的母親,跟著會追問甚麼?
他心想:若媽媽再查問下去,給她發現自己喜歡了苗纓,怪難為情,為免她繼續追問下去,他既不知怎樣回答,亦不想回答她的追問。

這是男人另類的「怕羞」,就是怕人揭穿他內心暗戀她的感情隱密事,便胡扯開去;見今晚的燒雞實在美味,又是他母親至愛的食物,便說:「媽,今晚的燒雞真好味!」
頓了一頓,他忽然有感而發,眼神帶點哀傷,望著餐桌上的燒雞,說:「媽,還記得我小時我們家境很窮,爸爸又剛病死不久,那年過中秋節,我很想食燒雞,但你沒錢買,你還記得誰送給我們靚燒雞吃呢? 」

「記得,是林達邦,你的達邦叔!」

李帶弟一提起林達邦,面上泛起少少紅暈,她年紀雖大,但仍可看出,她年輕時,也算是一個漂亮的少女。她面上的紅暈,曇花一現便消失了,面色隨即又回復正常。

李帶弟之所以特別喜歡吃燒雞,是與林達邦有關。
她定睛看著眼前的燒雞,勾起了她太多的回憶:–

林達邦與程天翔的爸爸程賢,先是同事,後來成了好朋友。
林達邦獨自離鄉別井,從中國潮汕,來越南找機會,希望闖一番事業。林達邦為人忠直老實,待人有恩,樂於助人,所以人緣極佳。
後來他儲夠本錢,在堤岸開了一間小規模的電單車零件公司,生意愈做愈好。

程賢與李帶弟結婚時,他還充當程賢的伴郎。
程賢婚後一年,生了程天翔,林達邦還是孤家寡人,可能他忙於生意,無暇結交異性。

林達邦小程賢三歲,
程賢到三十歲,才與比他年輕八年的李帶弟結婚,所以程賢非常接受他到二十七歲,還未談戀愛,只是常勸他,早點結束鑽石王老五的生涯。

林達邦總是笑笑地回答:「有甚麼好女孩可介紹?」便扯開了話題。

每逢過年過節,程賢邀請林達邦到他家中吃飯,視他為「自己人」。
林達邦亦十分疼愛程天翔,認了他為乾兒子。而林達邦每次到程賢家中吃飯,總是買燒雞來加餸,李帶弟亦因此而愛上吃燒雞,非常珍惜她們一家與林達邦的情誼。

程天翔四歲時,程賢得了肝硬化的病,屢醫無效。一年半後病情惡化,轉為肝癌。林達邦為人重情,四出奔走為老友找尋靈丹妙藥,中西藥全都試過了,還是沒有用。

李帶弟從那時起,十分感激他的照顧和幫忙,敬重他的為人,是如此真心,真意,出錢出力,只單為一個「義」字,便如此幫助她們一家。
可惜,程賢捱不到那年的中秋節,肝癌離世,死時才36歲,程天翔剛好6歲。李帶弟只能哭著告訴程天翔:「你爸爸去了一處很遠的地方,不會回來看我們了!」

「為甚麼爸爸那麼忍心,跑到老遠,不回來看我們?」
程天翔不明白「死」是甚麼?幼子之心聲話,更令李帶弟難過。

李帶弟喃喃自語:「死是甚麼?為甚麼人要死?人一死,甚麼都沒有,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捨得或不捨得,那日子一到,誰能倖免?」

是啊,死是甚麼?
人不是在「生存」的嗎?但從另一角度看,人不是在「生存」,人乃是每天都走向「死」(現在進行式),我們人一定會死(廣東話:「死硬」),同時都在死亡中(每一天都走向死亡那終點)。
誰可以幫助我們,救我們脫離人終極的厄運 ── 死亡?

李帶弟是傳統中國婦女,雖然她沒有拜神,但亦沒有其他信仰,她那裡會知道基督教的信仰,已釋明: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主耶穌從死裏復活.解決了人必死的問題;所以神差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 為人釘死在十架, 拯救世人, 叫世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參【聖經】 使徒行傳笫2章23–24節 和 約翰福音第3章16節)

故此她只能像一般沒有信仰的人一樣,茫茫然遠望天邊,心中得個「問」字。
李帶弟惟有像一般人那樣,無奈地接受,人一定要死的事實。

李帶弟以為,與自己相愛的人結婚,是追求一生一世能長相廝守,可惜世事常不如她所願,她丈夫正值壯年時患癌症,捨她而去,是誰可伴她一世過?
現在剩下年輕的她和才六歲的兒子,往後的日子怎麼過?誰能明白她的傷痛?

林達邦一直默默守在李帶弟身旁,只要他能幫忙的,他都盡力,全面照顧。
程賢的喪事和所有其他的瑣碎事,都由他來打點,以致李帶弟才由悲痛欲絕的幽谷中慢慢爬起來。

這年中秋節,雖然程賢剛離世,林達邦照常買燒雞來探望,與李帶弟及程天翔過節。剛巧程天翔想吃燒雞,他就帶了燒雞來,令到李帶弟兩母子,甚為感激。
林達邦與他們飯後,仍留下來與李帶弟閒聊,開解她的心。

程天翔年幼不懂事,不明白他父親早逝會帶來他和他母親生活上的影响,雖然是過節,他沒有興高釆烈外出與其他小孩子玩燈籠,自顧自坐在屋前玩燈籠,玩倦了便上床睡覺。

林達邦對著李帶弟,兩人相對無言,只有哀愁。

林達邦打破靜寂,關心並直接了當問李帶弟:「將來有甚麼打算? 」

「沒甚麼打算!早陣子明叔,是程賢的世叔,告訴我他做工的製衣廠,請車衣女工,我見了工,老闆亦聘請了我。我現今要獨立,出來做工,才能養活天翔,反正我還年輕,才二十八歲,我相信我可以自力更生。」

「在工廠車衣,頗為辛苦,不如你來我電單車零件公司當售貨員,不用那麼辛苦,以你的聰明才幹,一學即會,應不成問題。」

「不用了!我已答應明叔那間製衣廠,下星期上班。何況我到你公司做事,我看不大方便,一來你有我這個員工,你將來一定會為難,因為你一定會「特別」的照顧我,這樣,只會招其他員工不滿,背後說你偏幫我。二來你未結婚,我又剛守寡,又是你好朋友之遺孀,我怕與你關係太密切,招人閒話,人言可畏,我不想人家誤會你!」

「我才不怕!任得他們說什麼好了,我只做我應該做的事而已。不過,我不勉強你,我尊重你的決定。」

林達邦望一望手錶,見晚上十時,繼續說:「夜了,我要走了。有甚麼需要我幫忙,請隨時開口,我能力做得到,我一定做。」

「多謝! 」

李帶弟送他出門口,心中默默為他祝福,一個如此溫文有禮的好男人,希望他早日找到愛侶。

就這樣,三年來,林達邦不為甚麼,亦沒有特別作個甚麼,一直維持著過年過節和他一個星期只少找一天,來探望李帶弟和程天翔,而他每次都必攜帶燒雞來。

林達邦對李帶弟的關懷備至,盡顯男人保護女人的本色。

程天翔十歲,林達邦仍是孤身一人,沒有戀愛,不是沒有女孩子喜歡他,只是他對她們亳無興趣。看來他只對一個女人有興趣,就是李帶弟。
所以他經常去探望李帶弟。

這晚,又到中秋,林達邦如常攜帶燒雞來,與李帶弟和程天翔吃飯。

中秋的月光,確是特別的圓,特別的光。
飯後,林達邦坐在李帶弟身旁,一同看著程天翔很開心玩他的燈籠。

李帶弟其實早已明白林達邦對她的心意,林達邦對女人,一直不善於說甜言蜜語的話,尤其是對著李帶弟,更是「愛在心口難開」。

一個連基本、明顯表達愛意都不懂的人,他對人的愛又怎會不含蓄?
他們雙方都沒有採取主動,故此他們有的是一份秘而不宣的含蓄愛情。

他們甚麼時候開始,林達邦自己也不知道,初時他只是關心「亞嫂」,幫忙老朋友的遺孀,他絕沒有想到兒女私情,可能相對日子多了,人非草木,自然日久生情。

李帶弟半說笑的問林達邦:「達邦哥,你年紀快三十五歲,事業有成,還不找個對象結婚? 」

「找對象結婚? 我...我... 」
林達邦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李帶弟這突然而來的「關心」,只能結結巴巴地回答。他忽然間不知何來勇氣,竟然可以用頗為嚴肅的口吻來反問李帶弟:「妳掛心妳自己才是!妳今年年紀也不輕,快三十二歲了,有沒有想過再婚? 」

「我問的是你的婚姻大事,怎麼扯到我這裡來?死了丈夫的女人,還帶著一個十歲的兒子,再嫁?談何容易?何況我根本沒有想過,我只想天翔快快樂樂地長大.....」

李帶弟還沒有講完她的話,程天翔雖是獨自坐在廳的另一端,玩他的燈籠,不知他是否偷聽兩個大人的說話,或是剛巧聽到,他童真得來帶幾分老成,忽然高聲插口,打斷李帶弟的說話,掦聲嚷著說:「媽,我才不要你嫁,我只得一個爸爸,就是你到現在仍帶我到墳前掃墓的爸爸!」

程天翔叫嚷完畢,他眼角有一滴淚水,只是沒有哭出來。

李帶弟聽見他兒子如此說,心中有份心酸,為他早年喪父而難過,為自己年輕喪夫而悲傷。用安慰的口吻對程天翔說:「天翔,大人講話,小孩子是不應沒禮貌插嘴的,還有,誰說媽會再嫁?」

程天翔不敢再出聲,靜靜地繼續玩他的燈籠,他年紀雖小,也知道不應沒禮貌插大人嘴的。
這稚子的話,令林達邦頗為尷尬。即時將話題轉回自己身上,當沒有聽見程天翔說過甚麼,自嘲:「我又老又醜又鈍,是不會找到女朋友的!」

「不要那麼說,你為人真是好,誠實可靠,有責任感,是世間難得的好男人!」
李帶弟是真心稱讚他的。

李帶弟又怎會不明白林達邦對她是有意。
她實在欣賞他,過去三年來,得他的關懷照顧,日久生了情,也是人之常情。

只可惜越南在五十年代,女人帶著孩子再嫁,並不光采,當時的社會風氣,仍是相當封建,一般都認為,寡婦應守節,守素安常終老,才是貞婦。
李帶弟是非常傳統的婦女,並無意向當時的社會傳統挑戰。

李帶弟經程天翔如此插嘴,順勢將話題轉開,不再談結婚這敏感課題。兩人繼續閒聊,雙方的感情都非常之含蓄,有節制。

林達邦待程天翔上床睡覺後,他雖然面有點紅,帶少少怕羞,但非常之坦誠對李帶弟說:「帶弟,我是真心跟妳講話,妳知我一向不懂得說話,說錯了請妳不要介意。妳今年才三十二,何必守寡,委屈自己一生,不值得啊!」

他頓了一頓,深吸一口氣,鼓起勇氣繼續說下去:「正如妳所說:我自己也三十五歲,理應找個女孩子,結婚生子。但我一向對男女間的感情事,放得很輕,我年輕時來越南打天下,根本無暇談感情事,到事業有一點成績,又適逢程賢哥患病,結果一拖再拖。程賢哥死後,在過去的三年,我一直都在照顧妳和天翔,我初時只是盡自己的能力,只想幫助妳和天翔,並沒有甚麼其他非份之想。

可是當我照顧妳的時候,我發覺妳是一個如此堅強的女人,從沒抱怨過半句,令我對妳產生欣賞,愛慕之心。因此...因此...我今晚坦誠告訴妳,我已喜歡了妳,我很希望妳給我一個機會,讓我照顧妳一生,至於天翔,我是會當他是我親生兒子看待,妳放心好了。我相信,妳對我不會沒有感覺吧?」
林達邦的直言,李帶弟毫不感到意外,因為她實在對他也有感覺。

林達邦是一個不懂得向女人表達愛意的人,也不懂得跟女人講甜言蜜語的話,若是他懂得,他也不會弄到三十五歲也未結交過異性,所以他向李帶弟能如此直接剖白,非常之難得。

「達邦,我明白你的心意,我很感激你。我確實十分欣賞你的為人,你是誠實可靠,誰嫁給你都是會有幸福,我承認,我也喜歡你。」

林達邦聽見她如此坦率,直言她也是喜歡他,還說他是一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心中非常之高興,幾乎想捉著李帶弟雙手,但林達邦為人穩重,所以將伸在半空中的手收回來,興奮地說:「明天一早我去買結婚介指,正式向妳求婚!」

「啊!不成,真的,請你多給我一點時間!」

李帶弟面上泛起紅暈,雖然是生個孩子的女人,但那份少婦的成熟美,又非一般少女能及,非常之美麗動人。

林達邦今晚定睛看著這眼前的少婦,原來她是如此成熟美艷,竟看得呆了。他更被她含情默默得來卻又帶少少憂慮的神情所吸引。
他見李帶弟低頭沉思,不再說話,他亦靜靜的坐在她身旁。

李帶弟想了一想,抬起頭來,面有難色,繼續對林達邦說:「剛才你沒有聽見天翔說:『媽,我才不要多一個爸爸,我只得一個爸爸!』天翔還小,他不會明白那麼多,我一生只想天翔快樂,活得開心,我作為他母親,我是有責任養大他成人。唉!親情大還是愛情大?」

林達邦不待李帶弟是否講完她的話,已急不及待,說:「親情重要,但愛情也不能沒有!我對妳好,我愛妳。妳也實在需要有人,在妳餘下漫長的人生路上,愛你照顧妳;而天翔,我由小看他成長,我是會給他親情,那你還有甚麼顧慮呢?」

「你始終不是他親生父親,你給他親情,我從不懷疑你會做不到,我只擔心,天翔這孩子,他可能不會領受你給他的親情,反過來講,嚴重起來,他甚至乎可能會覺得,若你娶了我,是將他唯一擁有的親情奪去。」

「不會吧? 」

林達邦企圖說服李帶弟:「我們真心相愛,孩子的心,很容易受感染,他早晚是會接受得到的!」

「我真的不知道!天翔一直不知道我和你的感情,是隨著日子,不知不覺之間培養出來,他一直還當你是「達邦叔叔」看待,沒有其他,你叫他如何可以改口叫「爸」呢?」

李帶弟說到這裡,眼睛望著窗外微弱的街燈光,心情非常之複雜,真是進退兩難!

眼前的男人,是個好男人!

他對她的愛,是從相處久了,生發出來的真感情,沒有任何人為造作的成份,亦因為如此,能再嫁給他,應該好幸福!
但若她再嫁,對她理應是幸福,但對程天翔,會否是剝削了他的「幸福」?
他幼年喪父已不幸,忽然間又多了一個後父,會否令他更不幸福?

親情,愛情,兩者兼得,當然最好,但若要擇其一,她應選擇甚麼?
人生就是充滿選擇,而人生每一個現今的選擇,都會決定我們將來的命運或際遇。

人就是不知將來會如何,才煩惱於今天的選擇。
李帶弟若沒遇上林達邦這個人,就不會有今天的選擇:嫁與不嫁的苦惱。

有時人生路上,能有這些「苦惱」,又會否是一件「好」事?
又或言:有時人生沒有選擇,會否也是上天給人的憐愛?

她,默默望著漆黑的夜空,她不知道應如何抉擇!只有天知道!

「達邦,真的可否多給我一點時間考慮?」

「可以,當然可以,我明白妳的掛心。」

林達邦為人一向厚道,不想給她有太大的壓逼感。此時他見夜已深,站起身來,與李帶弟道別:「時間不早,我要走了!」

林達邦知道現在絕不是合適的時間要她來個決定,他更不想逼她此時作出任何承諾,他覺得他仍有時間和耐性,等她的最後決定。
他深知道,當你愛一個人,不是逼她做你心中想她做的事。

李帶弟望著林達邦的背影,慢慢在黑夜的街道上消失。
她呆望著遠遠的天空,回頭望望睡在床上的程天翔,她的心,停留在這屋裡。

天上的星,仍在閃。

* * *

隔了兩天,程天翔如常放學回家,做功課,等母親放工,回來弄晚飯,剛巧看見一個男人與他的母親同行,有說有笑,一同走到街口,才與那男人道別。
李帶弟開門入屋,程天翔已急不及待,走到她面前,好奇地問:「剛才那男人是誰?怎麼你與他如此有說有笑的談話?」

「他是媽媽工廠一個同事的哥哥,他最近搬進這區居住,剛巧在街上遇見,所以順路一起走而矣,沒甚麼。唏!看看媽媽今日買了甚麼好東西回來吃?」
李帶弟從袋中取了一條鮮魚給程天翔看。

「好啊,有魚吃! 」
兩母子很開心,一面傾談,她一面做菜。

翌日,程天翔又照樣在家中做功課。他做了好一會兒功課,見有點兒倦,伸伸腰,抬頭望對正大街的窗口,那麼湊巧,他又看見昨日的男人,與他的母親同行,又是有說有笑,程天翔年紀雖小,但看見媽媽與這男人同行共話,他小小年紀,心中不知何故,有點不安,不大開心。

李帶弟剛入屋,程天翔忍不住問他的母親:「怎麼又是那男人跟你一起回家?」

「什麼男人?那男人?啊,你說昨晚那位叔叔,今天在街口又遇上他,可能大家下班時間相若,容易遇上,沒甚麼!」
李帶弟毫不在意的答程天翔。

程天翔年紀真的尚小,很多事理未能明白,他可能因幼年喪父,心中常有一些他也不明白,是甚麼陰影在支配著他,對於他的母親與任何男人說多一句話,他都非常敏感,沒安全感,和心中總是不快。

其實人從小都懂得只想自己,只有自己,若言人稍為成熟一點,肯為他人著想,人自然會體諒多一點。

李帶弟年紀輕輕喪夫,寡婦要獨力養大兒子,日子豈會容易過?若言她有個好歸宿,亦是一件美事。兒子是不是應為自己媽媽想想,為自己媽媽尋求幸福?
可惜很多作人兒女的,不大會這樣想。
那就是人的自私?人真的只會只顧自己個人的利益?老或少都不例外?

程天翔天真得來,又有點老成,幾乎哭著臉說:「媽,你是不是不要我呢?你是不是與他約會?我不要妳和那個男人一起!」
程天翔根本不知甚麼叫約會,只是一知半解,他如此大嚷,孩子之心,非常之明顯。

「傻孩子,媽沒有與他約會!」
李帶弟伸手輕撫程天翔的頭,以示安慰。但程天翔那句話:「你是不是不要我呢?」,簡直像刀刺入她心中,痛得很,眼淚幾乎不受控制的流了出來。

李帶弟從那時開始,清楚知道,在這孩子的心裡,想的是甚麼。他是不要多一個叫「爸爸」的男人,介入他們的生活中。

這晚,林達邦又來探望李帶弟和程天翔。

李帶弟待程天翔上床睡覺後,便與林達邦在家中附近的街道上漫步。

街上人稀少,頗寧靜。
漆黑的夜空,沒有雲。
天上的星,又是一樣的閃,彷彿無論地上發生甚麼事,它仍是一樣「眼眨眨」地閃!

林達邦開門見山,問:「帶弟,妳會給我機會,照顧妳和天翔嗎?」

「達邦,我很喜歡你,也感激你不嫌我兩母子,可是這社會如何看寡婦再嫁呢?何況天翔真的不想我再結婚。」

李帶弟面露一點迷茫,但她的迷茫,決不是完全失去了方向,或那種不知如何是好的迷茫,她是屬於迷茫中仍有一定主見的女人。
李帶弟順道覆述程天翔昨晚他說過的話:「媽,我不要你與他約會!」那件事給林達邦聽。

林達邦細心聽完後,說:「我不介意天翔怎樣看,所謂童言無忌,他還小,他可能不知自己說了些甚麼。這些都不重要,我有信心,天翔遲早會明白,他是會接受我的,因為我真的視他為我的兒子。」

「我絕對相信你是可以,但我真的害怕天翔知道這件事後,他會不開心!」

「帶弟,我一直在想,我賺到足夠的錢便回中國。我來了越南十多年,總算賺到一點錢,不如我賣掉這裡的生意,一起回中國,我們可以在中國重新開始,在中國沒有人知道你的身世和我們在越南的過去,回到中國,你就是我的髮妻,天翔就是我的兒子,那麼,你便可避過你再嫁的難堪,好嗎? 」

「離開越南?重新開始?我真的沒有想過,返中國確是可以『洗底』(「一洗過去」的意思),但天翔呢?他是不能忘記他死去的父親,況且,他還小,可以接受這種改變嗎? 」

林達邦一時之間,不知怎樣回答她這尖銳和實在的問題。

他心想:「若我說『不可以』,那豈不是告訴她,她不用考慮再嫁給我?但我若說:『可以』,我又實在沒把握,程天翔是否真的可以接受:我與他從『叔叔』的關係變成『繼父』的關係?」

林達邦一向為人慣於率直,待人誠懇,所以在兩難之間,他真不知應如何回答才好。

他眉頭皺了一皺,帶點迷茫地說:「坦白說,我不敢肯定天翔是否可以,但我希望他可以!只要我和你,盡心和加倍愛護他,我們齊心攜手向前,應可適應和克服這障礙,我有信心,我們若真的可以成為一家人,將來一定會幸福的。」

林達邦果然是一個老實人,他並沒有因為很想得到李帶弟而講一些一面倒「甚麼問題都不是問題」的漂亮話,來哄李帶弟。
當一個人堅持,定意要得他想得的東西,那人就會從那一刻開始改變,甚至乎可以變成另一個人 —— 一個不擇手段的人。

可能嗎?
可能!
因為當他定意要得某一些東西時,他就會漠視一切,不計後果地去博取,為的是一定要得到,不能有失!如此,世上還有甚麼人與事,可以攔阻他不去得到呢?

當人決定踏上這條「無論怎樣我都要得到手」的路,他的心性一定會變。他知也好,不知也好,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他總有一天會耍手段,玩手法,為的是要「一定得到」,當他開始玩手段時,他的心性就在那個時刻開始改變,會變得奸狡,虛偽....。

當一個人去到一個把心一橫的結論:「天不給路我行,我偏要行! 」
他已變成一個不擇手段的人了。

惟有人沒有定意要得某一些東西,那人才有心力去看:「是否上天另有天意? 」
凡事不強求的人,才不會那麼容易跌落「做人不擇手段」的陷阱裡。

李帶弟一直欣賞林達邦,是他的敦厚、忠誠。她自己深知,眼前的好男人,她若放棄,以後應再沒有如此好的機會。一個寡婦能找到如此好的歸宿,豈可錯過?
事實上,她自己也是猶疑,不知如何選擇?

她不想太拒人於千里之外,只好低聲對林達邦說:「達邦,我真的非常多謝你對我的厚愛,亦感激你為我想得那麼仔細,但是,當我想到天翔這孩子,我真的不知應如何抉擇。」

林達邦不是一個凡事強求的人,亦因為如此,所以他明白李帶弟心裡掛慮甚麼,對她說:「不用急於決定,你可以慢慢考慮,反正,愛一個人是想給她幸福,只要你和天翔幸福、快樂,我便心安理得了。愛一個人,本來就不應該加添不必要的困難和憂慮給她的。」

「達邦,多謝你的善解人意。」

兩人默默對望,大家成年人,盡在不言中。

街道上行人更稀少,夜更深。

「帶弟,夜了,我們回家吧。」

兩人在回程時,沒有說話,但彼此之間之默契更深,兩人心靈更相通,雙方都感受到對方對自己的深愛。
愛是不將負累帶給對方。
曾經深愛過,不就足夠了嗎?

天上的星,一樣的閃。
星光閃一閃,他倆情更深。

* * *

隔了兩天,晚上,月色矇朧。可是,天上半暗不明的星,照樣的閃。

林達邦又來找李帶弟。

「帶弟,我已找到買家,買我的生意,下個月應可弄妥所有交收手續;我們可以一起回中國過新年,有個新的開始。」
林達邦報給她賣掉電單車零件生意的消息。

「那麼快?」李帶弟有點訝異地回應。

林達邦回答:「是的,我也沒想到那麼快!原來有一個行家,早早已看中我的電單車零件生意,我放盤,他立即買。所以,我能如此快賣掉生意,並不是逼你快點作決定,其實是我自己想快一點回中國,因為我收到家書,我的媽媽在鄉間身體欠佳,我亦應該快點回家,侍奉雙親,略盡綿孝。當然,若你能與我一同回去,那就好得無比,因為她亦可得到一個好媳婦!」

「這個. . . . . 」

李帶弟面有猶疑, 看來她真的要下個決定了。

林達邦嘗試說服李帶弟:「我明白要你現在下決定是很困難,我愛妳,妳知道;妳愛我,我亦知道。但是天翔也是妳的最愛,妳知道我是會像妳一樣,非常疼愛他,所以妳真的不用為此事牽掛,放心和我一起回中國,好嗎?」

林達邦情辭懇切,說話完畢, 用熱切的眼神望著李帶弟,期待著她的回覆。

李帶弟一時之間,不知如何回答才好,低下頭,一聲不響。
林達邦靜靜地坐在她身旁。

兩人的心跳聲,清晰可聞,而且他們的心跳聲,非常合拍,有默契,她的心「卜」一次,他的心也隨即跟著「卜」一次。
兩人默言不語,但心心相印。

時間像被冰封,僵在那裡。

林達邦忍耐不住,柔聲地說:「帶弟,你若現時下不定主意,不是問題,我亦無意、也不想逼你即時給我答案。我和你都是成年人,不會像年青人愛得那麼衝動和不顧後果。」

他頓了一頓,說:「這幾個星期我都會忙於與買家交收,同時我已預買了下兩個月的船票,若妳要來,我們一起回中國,重新開始。」
林達邦說畢,從外衣袋中,取出兩張船票,塞在李帶弟手中,望著她,又再等她回應。

「我.....」李帶弟結結巴巴的說。

「我真的很想與妳一起回中國,開始新生活,可是天翔.....昨晚他才跟我說:『達邦叔真是一個好叔叔,常常來探望我們,他對我們那麼好,我想爸爸一定很多謝他對我們無微不至的關心。媽,達邦叔永遠是我的好叔叔!媽,我長大了,一定學達邦叔那麼好人,不問甚麼地幫助人。』」

林達邦大概明白李帶弟的意思,他是一個愛得相當含蓄的男人,要他接受這個「不是拒絕」的拒絕回覆,真難。他既失望,又難過。他強忍眼淚,眼紅紅,說:「不要緊,我知勉強是沒有幸福,我認為「最好」的,我都已給了妳。但妳若認為,這不是「最好」,我絕對尊重妳的選擇,因為我愛妳,所以我只想帶給妳幸福和快樂,我絕不想我為妳所做的一切,變成你的負累,甚至帶給妳因再嫁而後悔。無論怎樣,無論我在何方,我甚願像天使,永遠守護妳!」

林達邦言辭極為真誠,情深至極。

他不等李帶弟回答,繼續說:「若妳考慮清楚,有甚麼新的決定,我願意等,甚至乎在我離開越南那一天,妳才來碼頭找我,說:『我願意跟你回中國』,我會一樣義無反悔的帶著妳和天翔返中國,我真的希望在那天,我見到妳們來! 」

林達邦說完這番話,輕觸了李帶弟雙手後,不待她回答,慢慢地站起身來,頭也不敢回望李帶弟,便走出屋外。

他的眼淚再也忍耐不住,流了出來。
男人不流淚,是因為未到傷心處。
他任讓淚水不斷流出來,他帶著眼淚。抬頭望天,無奈地望天。

他本想再走回屋裡,至少也得聽聽李帶弟會說甚麼。可是,他已沒有勇氣,面對萬一她再一次說:『對不起,不能與你走』的說話。
他更不想讓他深愛的女人,看見他哭而傷害她的心。他更怕他的猶疑,若停下步來,他就忍心不下,最終走不了。

他知道繼續與她如此拖泥帶水、苦苦痴纏,何苦呢?會有好結果嗎?
若果有好結果,現在已經可以有了!

他現在能為她做的,看來就是忍著心,就此離別好了。
原來人要親嘗離別的滋味,是如此之苦,如此斷腸!

林達邦靜靜離開李帶弟的家。

他相信:這是他能為她幹的最後一件事 —— 就是離開她,幫她決定她難於決定的決定。
看來,不再給她選擇,她便不會有「應選擇分離還是跟他走」的煩惱。
有時人沒有什麼選擇,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林達邦覺得:你愛一個人,就不應將煩惱帶給人。
他為她選擇了「離別」,是為了愛!

原來人可以因著愛,明白真心去愛,是會不知不覺間,達到了聖經為「愛」下的其中一個定義:
「不求自己的益處」。

林達邦本是一個不輕易表達內心感情的人,無論他的傷痛有多深、有多大,現在他內裡豐富感情的唯一最佳出路,就只有任憑淚水流淌在臉頰。

他的眼淚水一直慢慢的,從他眼睛流到嘴角,再從下巴滴在鞋面,再流到地上。
他真的離開了,只留下一大滴眼淚,在她門口的石地上。

李帶弟何嘗不帶著眼淚,望著林達邦慢慢離去的背影,她緊接著他,走向門口,本想叫他停下來,但話到口邊,始終沒有叫出來。
她深知只要她肯呼喚他回來,這段情一定不會就此中斷!

她很想叫,但她真的叫不出來。
她只知道:現在絕不可心軟!

林達邦漸漸走遠,慢慢地消失在她眼前,她的心隱隱作痛。
她對他的愛,來得那麼自然,去得又是那麼自然。

兩個相愛的人,若不能在一起,如此離別,未嘗不是一個灑脫的了斷。
留下愛的痕跡,留待日後思念,作個「憑吊」好了。

李帶弟俯心自問:她愛得他來並沒有愛到瘋狂,不故一切,是不是他倆人都不再是荳蔻年華,故缺少了年輕人那敢愛敢恨的激情?

她跑到門口,始終沒法子叫出:林達邦,不要走,不要離開我,好嗎?
她真的捨得他走?

她迷茫的站在門口,是她不捨得她與他這段難忘、清純的愛情?

她是不捨得他 —- 林達邦這個好男人本身,還是不捨得他將來會「帶給她幸福」的幸福?
若然幸福,她獨力養大程天翔有的幸福多呢?還是她嫁給他會幸福多些?

若然講愛情,她愛她的兒子多些,還是愛他多些?
她愛他,但她更愛她的親生兒子,一個她為因病早逝、至愛的丈夫所生的兒子。

此時,李帶弟回憶,自己從小到大,從沒得過父母一丁點兒的愛,因她不能如她的名字「帶弟」那樣,她的父母生第二胎時仍是個女孩,未能償她父母的心願,她就因此失了她的基本需要 —— 愛。

她的父母生男生女,與她何干?為何要遷怒於她?又不是她的錯?何況她又不是神,怎能決定人生男生女?

李帶弟雖得不到父母的愛,但她從沒抱怨懷恨,變成一個憤世疾俗的女人。反過來,她自己心想,有朝一日,她若結婚生兒女,無論她生男生女,她決定全心全意愛他們,因她不想他們重蹈她得不到父母的愛的覆轍。

沒有父母愛的孩子,是人世間可憐、悲慘、痛苦、和難過的事。
她豈能忘記她從小這已有的心願 —— 愛每一個她所生的孩子。

在那電光火石之間,千百萬過念頭,在李帶弟的腦中閃過,亦經過她的理性分析。
一個人若愛得那麼理性,那又是不是、算不算是:曾經深愛過對方呢?

她不知道,也分不清。她實在不需要去分清楚。
有一樣她是肯定知道的,是她確實曾深愛過林達邦!

她雖然沒有叫他回來,但她的眼淚卻湧流而出!
人的眼淚本來就不應該往心裡流。

她大滴大滴的淚水,從她秀麗的臉上,直滴落在門口的石板地上。
她那大滴的眼淚水,剛巧滴正在林達邦那一大滴,留在她門口前的眼淚上,兩大滴眼淚,溶合在一起,變成一滴更大的眼淚!根本再也分不清是誰的眼淚。
那滳眼淚,是分清或分不清是誰,重要嗎?

重要的是,他倆相知,他們確實愛過。
看來假如他們能走在一起的話,頂多只能像這一大滴眼淚般聚在一起,淚乾之後,那來曾有凝聚一起的痕跡?從此以後,惟有有緣無份的相交於心靈裡...
月朦朧。

天上的星光, 似乎失去了昔日的閃耀,星光微弱得來令人難見,教人心酸!
人遠去,他的心意卻永留在李帶弟心中。

夜深,蟬鳴。
只留下李帶弟獨倚門楣,還情深地遠眺,這失去了他蹤影的陋巷。

正是:
「須信鸞絃易斷,奈云和再鼓,曲中人遠。
認羅襪無蹤,舊處弄波清淺。」
(筆者按:取自宋詞賀鑄“望湘人”,語譯:「應該知道鸞弦容易中斷,即使再合起云和演奏,無奈人已遠去,曲中只是無限的離緒。現在也無法尋覓以前踏過的蹤跡,玩水的地方已經清淺多了。」)

李帶弟選擇了親情,放棄了愛情,因為她知道:這兒子就是她的生命,無論將來如何,他永遠都是她的至愛親生兒子!還有,她更不想有朝一日,她兒子被其他人嘰笑他是「油拚仔」。(筆者按:「油拚仔」是貶詞,寡婦帶著兒女再嫁,她的兒女就會被人恥笑為「油拚仔」) 。

母親就是如此偉大,不問甚麼,不怕犧牲。
親情大過愛情?
從李帶弟的選擇中,肯定了親情大過愛情。

林達邦真的一個月後走了,離開了越南,返回中國祖家。

林達邦一直仍保持與李帶弟書信聯絡,一年後,李帶弟終於收到這好男人的結婚請柬,她亦為他向上天,獻上她至真至誠,衷心的祝福。

* * *

「媽媽.....媽!你呆望著燒雞那麼久,想甚麼?燒雞變壞了?」
程天翔見她母親用筷子夾起雞翼,停在半空,一聲不響,只眼瞪瞪的望著,吃與不吃之間,提高聲調問她在想甚麼,想得那麼入神。

李帶弟如夢初醒,順口說:「沒甚麼,燒雞沒壞,很好吃」。
她定一定神後,想起剛才問起他和苗纓的事,便追問程天翔:「剛才提起那個苗纓‥‥·是啊,怎麼你不去找她?難道要人家女孩子來找你嗎?」

「媽,為甚麼又扯到她身上?我再說,我和她只是萍水相逢,沒有甚麼!」
程天翔有點不自在的回答他母親的追問。

李帶弟見程天翔如此不自在的回答,更肯定她兒子心中想的是甚麼,她不再咄咄逼人的追問下去,她是相當知機的女人,說:「我記得上次入醫院時,她對我真好,我出院時已約定,我會邀請她來家中吃飯,以示謝意。我已拿了她家中的電話號碼,以便我日後找她。這樣吧,下星期期近中秋節,待媽媽約她來家中吃飯,算是多謝她在醫院中給我的照顧,到時你懂得怎樣做就行了!」

「好,沒問題!」

程天翔心中暗喜,和應著他的母親對苗纓的邀請。

兩母子有說有笑,雖然家中只有他們兩人,但這兩母子的愛和溫情,充滿了這個小小的家。
李帶弟對兒子的愛,造成了程天翔侍母至孝。

程天翔在唸中學時,已不知從那裡學曉:
「世上媽媽只得一個,而妻子,則可以是任何一個女人,所以我只會娶一個對我母親好的女人為妻子。是的,媽媽只得一個。我沒得選擇,但妻子?我卻有很多選擇,若是如此,為何我不選擇一個敬老,愛我母親的女人作為我的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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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以 弗 所 書 6:1–3》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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