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y Chan
我是出生自一個小康之家,家裏有爸爸、媽媽和婆婆。可能因為是獨生女的原因,我的個性比較孤獨,與人的關係通常只是普通朋友,因此由小至大,我只有四、五個好朋友。家裏可以說有信仰,又可說無;婆婆拜神,媽媽是掛名天主教徒,爸爸則是無神論者。至於我,是「信就有,不信即沒有」的人。
由幼兒班至中四,我都是在一家教會學校成長,校風很簡樸,而校方非常注重學生的質素;加上父母很注重我的成績,認為知識可帶來財富和高尚的職業,形成我常常與同輩的朋友互相比較。我的自信心會在與人比較之下而動搖。
我對「死」的觀念很模糊,好像聽故事一樣。感謝主,由我出生至十六、十七歲,我的親朋戚友都健在,況且,我家人沒有看鬼片和恐佈片的習慣,所以我完全對死亡和鬼怪都沒有埋身的感覺。
我的父神從小就看顧我,祂透過我的學校課程,很清楚地將真理放在我的小腦袋中,例如:神是獨一真神、神是三位一體(父、子與聖靈),人有原罪…諸如此類。雖然由幼兒班到中四,那只是「知識」,是為去「考試得分」的知識,但是在我未來與神所建立的關係卻佔重要的一環。
隨著年紀越大,學業的難度也相應的大幅加增。我終於到了中學階段,因為成績未如理想,我的家人為我安排了三個專科補習,每個星期各科補習兩小時,加上日常的學校功課、測驗和考試,差不多每個星期一至日都要做功課溫書;再加上必修的校內課外活動、課餘學琴、學法文、上游水班…每個星期都是很麻木地去生活。雖然我勤力讀書,但天資不及班中的「勁人」,課程進度太急,一下子趕不上,我的名次已到了不再見得人的地步!爸爸媽媽怪責我不好好地讀書,班主任說我選錯理科…那段日子,我曾常常不停地讀書,讀到晚上十一、十二點,那時我會想:我考完會考,便入預科,跟著入大學,大學畢業找到第一份的工作…我的思想突然停住,空白一片,沒有方向,好像「可賺錢養活自己」已經完成其他人對我的期望,那麼自己有甚麼價值呢?那時神已在我生命中動工,祂給我感覺到自己的心靈上有些欠缺,但那時又不知道是甚麼。
一九八九年之後,我來了加拿大讀Grade 11。留學生生涯叫我很不習慣,那時英語能力差,一個朋友也沒有,起居飲食要一個人去承擔;加上當時的中學未有ESL. Class,所以整間學校只得八至十個中國人。那時,我結識了一個土生華人(CBC),她的名字叫Lisa。某年的冬天,她邀請我去參加報佳音的活動,當時因我很喜歡唱歌,所以一口答應了,如此便開始了我每星期都返教會的生活。撺初我只去主日學和崇拜,後來也參加團契。開始我返教會只是想識多一些朋友,順道去英文團契,還可以學英文會話。
我發覺基督徒與普通人不同,他們非常喜樂,對人很有愛心,尤其是傳道人;使我在教會有一種「家」的感覺。返教會有一段時間之後,我接觸到福音,覺得基督教很make sense (撺碼過得到我的腦)。另外我漸漸亦知道罪的源頭不是因「夏娃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子」,而是始祖的自我中心,這一個特性我們每人都會遺傳到,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犯罪。而神更是填補人空虛的唯一途徑。我在某年的春令會中決志信主。當講員呼召時,我接受講員帶出的信息,「踏出你的第一步去跟隨主」,於是我決志跟隨主。信主後,我沒有立刻改變,但漸漸地,自信心強了,因為我知神看重我的生命,我並不是沒有用的人,就算現在於社會做事,我也可看輕人與人之間的比較,生活擔子也輕省得多。而且,現在神住在我心裏,心裏再沒有一個空虛的感覺,祂的確是滿有能力的神。
信主後,我對罪的感覺也變得敏銳起來,就算看似很小的罪,如版權、講笑而傷害別人,聖靈也提點我,要向人道歉也容易些,因現在不怕「沒面子」,不怕「好瘀」。
另外最重要的是,我學懂Christianity不是「一種思想」,而是生命和生活方式。因為神與我同在,與我一起渡過每一天,因此,我的生活變得豐盛與積極,生命也變得有意義;我活著不再為地上的事,而是為永恆的事;還有祂的說話(聖經)和祂的靈,教我如何走人生路。
如果現在再從頭讓我選擇,我仍會選擇信耶穌,只為祂才是至大的神,祂行了許多神蹟,其中最令我佩服的就是今天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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