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呂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佈咒詛。」申命記 27:11~13

當神的律法在屬祂的人面前被立起來時,人就得明白神的話與他們有何關係:

△ 凡遵行神的律法者必蒙福:此乃神的原意
△ 干犯神的律法者必受咒詛:此乃律法的審判功能所在。
神要以色列人親口說出祝福與咒詛,要他們投入、身歷其境,要他們銘記於心、沒齒難忘,要他們敬畏神。

屬神的人能對神的法則有深刻的領會,神的國度才會強大。

屬神國度的命運,就建基於神與人的關係上,不能效法這個世界:不可低估了神話語之嚴肅性,不能低估了神賜福的能力,更不能低估犯罪的後果。脫離了這一點,縱使走遍天涯海角,做盡學術研究也不能找出擴展神國的更佳法門。

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我們果真看見,他們遵行神的律法時國勢何其強大,當他們違背神的道去敬拜別神、去犯罪時,命運何其悲慘。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被神拯救出來,本應得以自由及得享豐盛,但最後又再淪為巴比倫的奴隸,神讓這個代表「世界」的國度任意凌辱其子民,因祂的子民早已傾心於這個世界,違背神的法則,因此,神就由得他們一嘗被世界凌辱的咒詛。

今天,屬神的人若一腳踏兩船,表面是事奉神,心卻在世界廝混,神就任讓他們被世界擄去,落在咒詛之中。

要謹守遵行主的道,就要正視神的法則,衡量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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