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曉諭以色列眾人說:"以色列啊,要默默靜聽。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所以要聽從耶華你神的話,遵行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申命記 27:9 ~ 10

v.9「你今日成為耶和華你神的百姓了」!聽來有點像婚禮結束時牧師向一對新人宣佈「xxx和xxx成為合法夫婦…」一般。很鄭重、很具特別的意義。

先奠定了關係,然後再談共同生活。

在神眼中,祂是先認定與我們的關係,然後教我們如何與祂共同生活。

人看來是「要求」,在神看來是「關係的演繹」;若不 是這種立了約的關係,神才犯不著來理會我們這些微不足道的人。

有愛就有期望,人對人是如此,神對人也是如此。

神說話,人肯默默靜聽,是人關注此關係的表現。

關係要穩定、長久及愉快,就得靜聽對方的心聲。神樂意聽我們的禱告,我們是否樂意靜聽神的話?

我們不能聽到神的話,因為心靈另有所屬,被其他聲音或影像吸引了,分散了注意力。要平心靜氣地聽,不要未聽完先辯駁;要注意力高度集中地聽,然後再加以深思,就會發現神律法中的奇妙;要心平氣和地聽,不要誤解神要剝奪我們的自由及權利,就會樂意遵行。

我們若肯靜聽神的吩咐(v.9),便能聽從祂的話,並且遵行祂的誡命。

若我們不知如何謹守遵行神的話,就得先由默默靜聽、仔細消化祂的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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