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申命記 24:14 ~ 15

雇主若是身為神的子民,要按神的性情及心意對待為自己做事的雇工,特別要小心對待那些困苦窮乏、指望工價渡日的雇工,無論他們是弟兄抑或是寄居的,當一視同仁。

在商人看來,取貨要快,付錢要慢,出糧給員工要留到最後一分鐘,如此便可在流動資金及利息上得到最大的好處;表面上也是沒有虧欠人的。

神的吩咐是「要當日給的工價,不可等到日落」v.15,即要準時付工錢,不可「有拖無欠」,甚至過期,使雇工心急如焚,但鑒於自己窮,不敢開罪雇主,只得啞忍,結果更要暗中求告神!

這種表面看來是常見的經營手法,在神眼中卻定性為「欺負人」(v.14),將人應得的份拖延著不給人,令人擔驚受怕,有苦自己知,就是罪(v.15)。

要謹守遵行神的道,就要從外邦無神的形態中出來,為最奈何不得自己的人設想,不可利用自己的優勢欺負人,因為他背後的神是欺負不得的。

人若按神的性情去體恤有緊急需要的人,便能叫人感受到神的體恤,並且成為神流露其豐盛恩典之渠道。

無論是否體會神的心腸,屬神的人若謹守遵行神的吩咐,受惠者也能感受到祂律法中的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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