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美索不達米亞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愛你。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申命記 23:3-6

(一) v.3~5 亞捫人與摩押人曾刻意加害神的子民,結果雖不成功,但不等於他們已改變立場。

神沒有容許他們成功地加害其子民,但神記住他們的動機及惡行。

為了保護其子民,神不准那與神為敵者加入神國的聚集之中,免得他們有機可乘,在不知不覺間傷害了屬神的人。

在「事奉神」的行列中,要留意那些「福音的仇敵」,表面事奉神,實在將神的道歪曲了,在救恩之外加上其他救法:例如要靠浸禮/洗禮才得救,單信主不得救;又或要敬奉其他聖賢/偶像,不要單敬奉主;又或推動與其他宗教合一…

表面上,好像是說說而矣,但在神的子民中,有不認真追求真理者,又或信仰不堅固者,易被勾引,隨流失去。

上帝極之憎惡這些福音的仇敵,引進撒但之歪理,要害神的子民,使他們失去神的恩典;我們必須儆醒堅拒之。

(二) v.6 這些「福音的仇敵」不單不准入神的會,神的兒女更不可從他們求甚麼好處!

這些人希望進入神的子民中間,不惜提供給他們許多方便、好處及支援;似乎與這些人和平共存,是建立神國的好方法;但神卻囑咐其子民:-

神可以給我們平安與利益,我們不必在其他(屬神以外)的途徑去尋找。

屬神的人要能分辨到自己的保障及好處是由何處而來,便能謹守遵行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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