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申命記 4:36-39

摩西教導以色列人細數,並反覆思量神在他們身上所作的事情,並且指出,神如此做,實在是因為神愛他們。 (V.36-38)。

他給以色列人的結論是「 ...你們要知道,也要記 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V.39)

看來真有點笑話:神為人做了那麼多事,為的就是 要人認定祂?人不認定祂是神,對祂有何損失?筆者想來想去,只有一個原因,就是神愛世人!

面對著一個「不為什麼」地為自己做了許多事情的 人,除了立志更多認識祂和體會祂之外,也再沒有什麼可以回報他的愛心了。

人對神的愛,除了以「認定祂」為回報外,人可以 為神做什麼?

聖經指出,人要認定神,就是
(一)要知道──一個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裏,對許多現實世界的事物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漠不關心。神只是要求我們不要只關注自己的天地,稍為留心,就會知道神做了些什麼!真不知是祂要求太低,抑或我們人類對祂的關注低得過份!

(二)要記在心上──對某些事物有感覺,就能記住那些事,愈重視某些事物,對它愈有感覺。

人重視神及其教導,就容易記在心上。若人關注及 重視的,只是他自己,那麼管那位是什麼神,幫到他達到目的的,就是真神,就是值得拜的神!

當人認定自己的意向及利益時,人就不再關注誰是 真神了。因此,聖經教導我們要記得事實的本身,而不是以個人的意向來作主導。

今天,什麼主導我們思想?這些事物會成為我們認定主的干擾嗎?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 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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