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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篇 認定祂的主權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可能會問:「主,你為什麼不一下子就醫好那個瞎子,要分兩個步驟去醫治他呢?」 又或者我們會問:「為什麼要先吐唾沫在他的眼睛上,然後又在瞎子稍為看得見東西時按手在他眼睛上,如此繁複的過程,有何意義?」 擺在目前的是: 1)主耶穌確實醫好了那瞎子。 2)祂沒有在事前或事後向人解釋祂何以如此行事。 3)當事人及旁觀者也沒有向主發出此類問題及索取答案。 神行事並非每次也得向人解釋,當事人也並不一定需要解釋,他需要的是經歷主的工作,解決他的問題。 在我們的人生路上,我們的主並不一定凡事向我們解釋,因為祂是那位生命的主宰,祂擁有至高的主權;而我們能從祂得著滿足,並非源於一切令我們滿意的答案,而是學習到並認識到祂是我們生命的主宰,並且經歷到祂在我們身上那些奇妙的作為。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所有,歡迎 Email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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