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篇

第八篇    爭吵
 「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箴言 21:9)
 「寧可住在曠野、不與爭吵使氣的婦人同住。」(箴言 21:19)

     「爭吵」是一種表達方式,具攻擊性,目的是希望對方就範,屬言語暴力。它帶來的是

(一)不情願的妥協;

(二)對方反抗到底,以言語反擊。

    「使氣」是以發脾氣做手段,使對方認同及接受自己的觀點與做法,可以是沒有攻擊性的,但卻使人很不快。

    運用這種手段的人,原意是希望對方與自己一致,但沒想到,慣用此手段的人,久而久之,會變成另一種性格;將「爭吵、使氣」此手段變成其生命的一部份,使另一半怕怕,結果選擇避之則吉,寧願選擇住在叫人透不過氣的房頂的角上,也不願與一個叫他透不過氣的太太相處,又或者寧願遠躲到空無一人、叫人寂寞孤單的曠野,也不願與叫他永無寧日的太太共聚!

    學習順從對方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雖然達不到自己的心願,但起碼可以為自己培養出一種學習與人和睦相處的性格;再是「爭吵、使氣」下去,不單只丈夫會遠避自己,可能連兒女及親戚朋友也逃之夭夭啊!

    求主加力,使屬祂的人在學習與配偶妥協的事上,能得著智慧;因為夫婦共處,二人的關係遠勝於某些利益,不必追究誰是誰非,能夠白頭到老才是真正的「嬴家」!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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