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篇

第三篇    坦然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記 2:23-25)

     有人說:「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無他,皆因兄弟姊妹有血緣關係,而夫婦卻沒有。

    從神創造的過程所見,夫妻雖沒有血緣關係,但仍屬「生命上的關係」;因為是由男人身上的肋骨造成,因此稱為「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這比血緣關係更親密,因為是個人生命的一部份,是二人成為一體也!

    這段經文看似一則神話故事,其實,這是鐵一般的事實。若這是神話,夫婦關係就只屬寓意而矣。但這件事既是事實,就不是小事了──神創造各樣事物,只一句話,「說有就有」就成了;但神卻親手由亞當身上取下肋骨來造他的妻子,可見神的心意,是何等重視這門親事!

    神就是要如此慎重地建立這種最親密的關係。

    這種親密的關係既比血緣關係更親,其彼此信任的程度也更是非比尋常,「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神是要人與人之間建立一種絕對互信的關係,即使最私隱的事情也可向對方傾訴,真面目向對方顯露,對方仍會接納,自己也不覺受威脅。

    人在此種親密的關係下成長,再培育下一代,是何等安全的環境啊!

    無論你覺得其可行性有多高,要認定此乃真理,只要靠著內住於我們的聖靈,就可以朝著正確的方向努力 進發。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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