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篇

第十六篇    同房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哥林多前書 7:1-2)

     聖經明示,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被視為「淫亂」。有人反問:「那麼結婚豈非"性交合法化"?」問的人似乎覺得為了「合法地」與異性發生性行為而結婚,是 一件十分低俗的事:即使如此,最低限度,此等人是尊重正確的「遊戲規則」。不尊重這遊戲規則者,一定不會尊重婚姻,也將男女的性關係蔑視了。

    撒但要破壞神的創造,其中一招「必殺技」是將男女關係弄至一塌糊塗,將神刻意保護的「性」,用作滿足人一己私慾的低賤貨色!

    人為了滿足個人,而放縱情慾:

    • 今天有些年青人,才十二、三歲已將「性」作話題,在教室肆意吹噓,面無羞恥之色,以有「性經驗」為榮!甚至性騷擾老師!

    • 成年人更沉迷色情而仍自命具足夠的自制力。

    • 夫妻離離合合、召妓、一夜情、攪婚外情 ...時有所聞。

    在屬神的人中,也有不少沉迷於這些歪念敗行者,想來甚是可惜!昔日以色列人行淫得罪神,今天,在這個被撒但牢籠的社會,我們必須時常儆醒。受教於神的話語、自潔,不能有半點苟同於聖經以外的標準!

    「性」不是污穢的行為,但卻被撒但用作達至其卑污目的之工具,也被偏行己路的人給侮辱了。

    我們由年輕至年老,無論經歷過甚麼,看見身邊多少值得人同情的例子,總要記得一件事,神的話語一點兒改變的空間也沒有──在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就是「淫亂」。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所有,歡迎 Email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