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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篇 什一奉獻(一) 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在神看來是屬「當納的」。如此看來「十分之一」算是稅項;一個國民將政府指定的金額,按其收入的比例上繳政府,這是國民的責任之一,逃稅實屬犯法,政府必定追討;因此「十分之一」算不上奉獻,而是「當納的」供獻,人無論因任何原因也不可以免除,否則算是「奪取神之物」 (瑪拉基書 3:8),其罪狀十分嚴重。 向神納收入的「十分之一」有兩個目的:
(二)神指定人可以此試試祂:
我們未信主之前服役於撒但的權勢下,更服役於金錢的勢力之下,財利主宰世間眾生的思維及行動,稱「財」為「神」,一點不為過。 人若因著金錢,顯出對神最基本的信心也沒有,又怎可以跟從主走人生路呢? 放心信靠主的話,看看祂是否信守諾言。祂從來沒有令信任祂的人失望,祂也不會令你失望! 當向神納十份之一,謹記!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權所有,歡迎 Email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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