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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篇
投稿人:Catherine

經 文:
「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約翰一書 2:10~13)

領 受:約翰在此段經節中提醒我們,既然主是真光,祂自然是與黑暗對立的。

    我們若自以為認識了主,但卻沒有愛弟兄的心,我們根本就是在黑暗中走。

    神告訴我們,愛弟兄的人,必然是住在光明裏的,因為這些人因著認識了神,便自然地會去愛弟兄,所以,真的住在光明中的人,在他們身上是不會有絆跌的理由,因為一切皆從認識神為最根本的動力。

    認識耶和華就是智慧的開端,有了神所賜予真正智慧的人,那有跌倒的原由呢?

    至於恨弟兄的人,神告訴我們,他是活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的眼睛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