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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文:出埃及記
20:15 靈修時間:早上
7:55 ~8:30 領 受:
神教導我們「不可偷盗」,即不可偷取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不自覺地犯了這條誡命
---- 我很喜歡在超級市場內購物時,隨手拿過多的膠袋,
其實是為貪小便宜。 我們與朋友約會時,
若是經常遲到或不守時‚
其實是輕看準時這回事,
這樣就是間接偷取別人的時間。 論到什一奉獻‚這是信徒所當納的,因為我們所需用的一切,都是從這位全能的神供應(利
27:30),我們卻時常吝嗇金錢,不肯作什一奉獻,便是偷取神的東西:「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
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
3:8)
時下的年青人, 常常在電腦中犯偷竊的罪:偷竊軟件、侵犯版權、非法下載歌曲等等...可惜的是,他們竟不以為這是偷竊的行為!因為他們習以為常,漸漸地不覺得這是罪,反以為這是大家共同擁有的資產!
魔鬼的引誘何其大,我們又是何等容易不自覺地犯了此誡命。 天父啊!
憐憫我們吧,饒恕我們所犯的罪。求聖靈常光照我的心
, 使我常在你的光中省察 , 免得我落入諸般的試探中。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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