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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篇
投稿人:Catherine

經 文: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約翰一書 4:18)

領 受:對有神的生命的人來說,愛在此等人身上才得以完全,因著神就是愛。

    神說,愛既是完全的,就不該有懼怕,因為懼怕中有刑罰。

    當我們有所畏懼時就顯出了自己原來對別人是不夠愛心的,因為這樣的人會知道神必加以刑罰,但若懼怕被除去,就是說神的愛取而代之了。

    很多時,人若知道自己對著神有何感想,便可以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否有不妥當之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