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天地


第一百四十四篇

經 文:詩篇 15:1 ~ 5
感動經文:「耶和華阿、誰能寄居你的帳幕.誰能住在你的聖山.就是行為正直、作事公義、心裏說實話的人.他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他不放債取利、不受賄賂以害無辜。行這些事的人、必永不動搖。」(詩篇 15:1 ~ 5)

靈修時間:早上 7:15 ~ 7:50
投稿人:田心

領 受:
    整篇詩告訴我們怎樣的人才能得親近神。

    這給我很大的提醒: 不要只在教會裏才行為正直, 才不惡待人. 是要在日常生活上、工作上 或任何地方都要行為一致。

    許多時我因著犯罪, 會在言談之間讒謗人, 又會在不知不覺間惡待一些直覺上覺得不好的人. 更差的就是隨夥毀謗鄰里。

    求主赦免我, 叫我不要因想與人製造話題就犯了用言語殺人的罪,不要自以為高人一等就踐踏別人, 更不要做一些心口不一的事, 和說違心的話。我在不知不覺之間竟然犯齊以上的罪, 我怎能稱呼你(神)為我的主呢?

    我明白若我仍想服事主, 我就不可再犯這些罪; 雖然可能別人所作的真是不要得, 也不可因這些人與事叫自己犯罪; 所以就算別人不對, 或是自己真的吃虧, 也不要做一些得罪神的事。不要同流合污, 別人說是別人的事, 不要多咀, 否則會被神掌咀.

    求主教導我追求行為正直、作事公義、 心裏說誠實話, 不要因小失大, 平時為人如何正義和公義也好, 只要一句話, 就可以將自己的『招牌』拆掉; 為此, 求主教我有厚道之丰, 學習耶穌去愛一些不可愛的人。更何況我在別人眼中也可能是可恨的呢!

    感謝神仍然愛我, 仍然提醒我所犯的錯, 使我可以認罪悔改, 有轉彎的機會; 不致沉淪在自己的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