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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篇
經 文:經文:「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創世記 9:3~5) 靈修時間:早上 9:25 ~ 10:30
領 受: 樹木植物有生命,飛鳥走獸有生命,海中各樣活物有生命。人是神照著自己的形像造的,當然有生命。 神更賜給人是別的活物沒有的,就是靈。神又將萬物交給人管理,人更是萬物之靈,神是多麼看重人,祂賜給人的,是有靈的生命。 神用洪水滅絕世上一切敗壞的事與人後,便與挪亞一家及各樣活物立約,彩虹為記訂立永約,水不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活物了,看祂多珍惜生命! 神遵守祂與我們所立的永約,我們又是否遵守與神立的約呢? 人類不斷在世上犯罪,惹怒神,更令神傷心,但神卻是慈愛和信實。祂不但謹記與我們所立的永約,更讓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拯救世人,藉著他的寶血,救贖我們這班罪人,更賜給我們新的生命。 神啊!求磭O守我謹記與磡狴萿漪龤A並且遵行和謹守。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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