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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迦勒──專心跟從主腳縱 經文:「耶和華聽見你們這話、就發怒起誓說、這惡世代的人、連一個也不得見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的美地•惟有耶孚尼旳兒子迦勒、必得看見、並且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因為他專心跟從我
。」 (申命記 1:34-36) 迦勒能得到神應許之福,不是因他能人所不能,而是因他「專心跟從」主(v.36),他不單只得著神所賜之福,更澤及後代,十分寶貴。 「專心」表示心無異向,心無旁貸;因此, 只有將全副心思集中於神身上者,才會看得見祂的 作為,看見了,就信得更深;只有信祂才會愛祂,而且愛得至死不渝。 「專心」的相反,可以是「心懷二意」、「心不在 焉」,這種人莫說與神相處,即使與人相處也十分難!與這種人相處,很難與之交通,此種人對人的訊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他心中總有他自己關注的人與事。若要他付代價去得主所應許的,就更是難上加難了。 神不是要人為祂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事,才可以被 祂揀選,神只要人專心尋求祂,可見人的心大部份時間都是另有所屬。 我都是一個人,不是另類品種,我只能求主憐憫, 使我能靠恩專心跟從祂到底,求主每天光照,有什麼人與事叫我分心,叫我心不在焉,叫我快點醒覺,回轉過來,免得我失去主為我預備的福份。 禱告回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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