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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篇 當追求按真理行事 經文:「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申命記 12:8-9 一個人拜慣了偶像,「神觀」(God-concept)已十分混淆,而且在曠野漂流的期間,居無定所,不可能到指定的地方敬拜,為此,神給他們一個過渡時期。在此過渡時期中,神給人的準則是「各人行自己看為正的事」,意即「良知成為個人的律法」。神給人最大的「走盞位」是:不可以做對不起自己良知的事。 直到今天,屬神的人已有全備的啟示,好像人入了迦南地一般,不可再在沒有絕對標準下,尋求那會改變及因一般情況而變更的次等標準(良心)。 神會體諒人的缺欠,神也知有些是因環境的緣故,令到人有所不能為的,如此的敬拜,神是會悅納的;但若環境已改善,而人依然照舊日的模樣,神就不容許了。 人若拜慣偶像,信主後未能完全擺脫那錯誤之神觀,結果有些比較「自我中心」的觀念,神也容許。但信主久了,認識神多了,若仍當祂是偶像般,祂是不容許的。怪不得有些人初信主時向神求這求那,神也垂聽;但日久了,神就要那人改變。 求主叫我們認識祂愈久,就愈放棄自己的看法及「自以為是」的心態,好等我們的敬拜是真的敬拜。 禱告回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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