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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篇 必見生命的果效 經文:「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黎巴嫩,並幼發拉底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申命記 11:22~25 不是人能叫別人對自己產生懼怕或敬服,是神叫人對人產生懼怕。 叫人能得勝比自己強大的敵人,更是神的工作。 人若先自與神為敵,以詭詐待神,將「自我」高抬,神還要助長此等人的氣燄嗎? 人若肯謙卑自己,明白自己的軟弱,以合宜之分待神,肯專心倚靠祂、愛祂、行在祂的心意中,必能看見神的能力。 因此,人如何面對困局、危機或強敵,正好反映出他如何看自己,顯示出他與神的關係,意即,他生命的真相! 「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言 16:18),惟有自卑 (肯謙卑在神面前) 的必被神升為高。 難怪詩人論到謹守遵行主道時如此說:「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就不至於羞愧。」(詩篇 119:4~6) 禱告回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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