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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篇 誰能得安息? 經文:「你要愛耶和華你的神,常守他的吩咐、律例、典章、誡命。你們今日當知道,我本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耶和華你們 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他在埃及中向埃及王法老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埃及的軍兵、車馬,他們追趕你們的時候,耶和華怎樣使紅海的水淹沒他們,將他們滅絕,直到今日,並他在曠野怎樣待你們,以致你們來到這地方;也沒有看見他怎樣待呂便子孫以利押的兒子大坍、亞比蘭,地怎樣在以色列人中間開口吞了他們和他們的家眷,並帳棚與跟他們的一切活物;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裡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是耶和華你 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 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申命記 11:1~12 v.1、8 守主誡命者才能得著主賜的迦南地,而能守主誡命者必定是愛主的人。(v.1) 即使是生活在舊約時代的人,也可以知道,遵守主道的動力是源於愛。 要明白人若不愛神,守祂的誡命只屬虛有其表。因此,人若不是因著愛主而改變,便會變得靠己力走主的路。凡集中注意力在自己身上的人,一定不可以愛主。不愛主,靠自己,一定勞苦擔重擔,覺得認識神以後,更多擔子:因為要守誡命。 人若是出於愛,一切的改變就變成自然的,不單不覺勞力,而且更會忘我。一個忘我的人,是世上最快樂的人;因此能以神為樂,走在主的路上,不經不覺就得著主所應許的一切豐盛。 v.2~7 親身經歷過神的人才能愛主(才能守主的道,才能得主所賜的)。 那世代的人也見過主的作為,但由於基本形態是不信,愈厲害的神蹟,愈顯出他們的不信。廿歲以下的人,似一張白紙,寫上去的是真實的信仰,他們較易接受新事物,建立新意識形態,因此「神觀」較易被更正。 在神數不盡的作為、天天的供應、以及神僕不斷的教誨之下,他們可以與神建立第一手的關係。人若只是說說聽聽,不去經歷神每天的作為,他不但不能愛主,更不能守主道,人心若另有所屬,又怎可得神所賜的呢? v.8~12 以愛為本,以經歷建立有根基的信,專心盼望神所賜的一切未見之地,必得享將來要得的一切,如此才能久享真福--屬神的人安息之地。 「愛主」是走主路的動力,是經歷主的結果(在肯信的人),至終使人得著安息。 必須追求「愛主」。一個不愛主的基督徒,猶如心另有所屬的配偶,一生痛苦。 禱告回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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