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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篇 當知道神要的是甚麼(二) 經文:「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他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專靠他,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
他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神,為你做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 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申命記 10:17~22 v.17~19 耶和華要屬祂的人存憐愛之心而生活。
人若沒有忘記他舊日是如何在神面前蒙憐愛的,就會反映在其人際關係上,因此也會憐愛他人。 透過人際關係,神教導人像祂,不致忘本,因為忘本是蒙恩的大敵。 v.20~22 神要屬祂的人專一向祂。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言 3:5~6) 禱告回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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