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第六十三篇 當有自知之明

經文:「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神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 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申命記 9:6~29

    如果神要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

    跟從神的人,不可以不知道自己的本質,不可忘記自己怎樣蒙憐恤,免得自以為是,甚至自覺比別人有義。

    神的僕人不是重提舊事,藉以挖神子民的瘡疤,他是要屬神的人透過自己的往事,學會有自知之明。

    v.6 他們當知道自己的本質「是硬著頸項的」。

    v.7 他們在飄流曠野的日子中,多次惹神發怒,悖逆之罪證據確鑿。

    v.8~9 將神貶為金牛犢的樣式,在神與人立約之際拜偶像,背叛神,惹神發怒。

    v.20~21 連領袖也帶領神的子民偏離信仰。

    v.22~24 常常悖逆神;在神行一切神蹟奇事後仍不信服祂。

    求主叫我們知道自己的本質不過與其他人一樣,是時常悖逆,作惡多端之輩;直到今天,我們仍能有機會事奉,是因神的憐憫,非因我們的美德。

    要先有自知之明,才肯放棄自己的路,並且謹守遵行主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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