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和篇

第廿九篇    要接受主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是饑餓麼、是赤身露體麼、是危險麼、是刀劍麼。」(羅 8:35)

     有些人因為順境而自覺不需要神;有些卻因而感謝神,更多的愛主。

    有些人會因逆境而自覺不凡,不需要神;有些人會埋怨神;但有些卻轉而求告神,歸向祂。

    「際遇」常是一種刺激因素,將人內在的心思傾向引發出來,甚至改變了與神的關係。

    一個「經歷過神的愛」的人,不一定會越過環境因素,去接受神在他生命中一切的安排;但一個「接受神的愛」的人,就能如此。

    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壞人;神叫雨水降在地上,其中也包括各式人種──人要享受到神的愛一點不難,但分別就在是否已接受了祂。

    有些人覺得基督徒凡事都能聯想到神,或順或逆,似乎也無礙他們與神的關係──這只能應用於真心接受主的人身上,一旦神的靈進入了人的心,其關係之牢固,是局外人不能明白及分析的,因為這種關係的本質,是世上最牢不可破的東西──愛!

    你願意接受神的愛嗎?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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