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和篇

第十二篇    真正的生命
 「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嘗死味。」(約 8:52)

     有些人以為去禮拜堂坐坐,甚至參加洗禮,就可以坐轎上天堂去。主耶穌這句話是對一些自以為世代相傳「信教」的人而發的。

    人要得永生,是要將神接到生命中去,這種人,可以經驗到其生活真正的改變。

    有人的生命者,便能過人的生活。
    有魚的生命者,可在水中過活,是其他生命辦不到的。
    有鳥的生命者,可隨時任意在天空飛翔,因為他們的生命有此能力。

    如此,有神的生命者,也可以活在神的道中,不是單單聽道,講一類宗教術語,參予一些宗教活動而矣。

    多少人知道聖經許多道理,卻暗地認為這些不可行,因為他們沒有真正得到神的生命。

    神的生命是那永存的生命,我們一信主就可以得到,不必等死了才經驗到,因為這生命使我們過著不同的生活,是可以遵行神道的生活。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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