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瑪拉基書 2:16)

「休妻」是以詭詐待自己盟約的妻子(瑪拉基書2:14) ,妻子被休,如何活下去?即使可經濟獨立,也活得痛苦,因覺被棄。因神在中間作見證,故休妻之舉, 更屬藐視神,在神看來為可恨的。

「以強暴待妻子」是恃強凌弱,對方表面上仍有丈夫照顧,實則比前者更差,因丈夫叫她精神及肉體都受盡折磨,視妻子如仇敵般對待,若有人性者,連對自己家中的貓、狗也不會如此!神看在眼中,怎不恨惡?

虐妻的人在外表上可能十分斯文有禮,在外人面前對太太也細心,甚至裝作敬虔;這等人十分聰明,懂得討好人,甚至討好被虐待的妻子,使她相信他是一時控制不了自己才動手!

其實,此等人大都不能面對現實,喜歡一意孤行、心比天高、志大才疏;因為不能面對人生的要求,所以就找地方洩氣;他們是聰明人,知道誰愛他,誰肯受他的氣仍啞忍!

「休妻」及「虐妻」者,皆為將自己的喜好及情緒發洩在一個擺脫不了自己的人身上,佔盡社會地位上的優勢;一個人恃勢欺負另一個人,已為神憎惡,更何況欺凌的,是比自己軟弱又愛自己的妻子呢?

人必須十分小心,別以為「家醜不出外傳」,在不為人知的房子內,就可以為所欲為,其實神在那裏。

再不約束自己,神必施報!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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