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斯帖記 第六章

(一)V.1~11 天理一:信靠耶和華的,必不至於羞愧
末底改是一個不見經傳的人物,為王做了事也沒有人可以為他提說半句(皇后地位再高也不過是一個女子,人微言輕,根本沒有資格替末底改說好話),在情理上,哈曼要殺他,易如反掌。

想不到,為末底改引薦去見亞哈隨魯王的是神自己!(v.1~2)

在一夜之間,末底改不單被皇認識,而且更成為「第一紅人」,哈曼如此位高權重也不過在他車前為他開路!最妙的還是,這個「玩意」還是哈曼自己想出來的(v.3~11)。

有誰不知道哈曼視末底改為眼中釘?大概眾人都等著看哈曼如何除掉這個人。誰會看好末底改?大概連朋友也不敢跟他往來,怕受株連。

試想,哈曼當眾為末底改開路,宣告他是當今最得皇帝寵愛的新貴,天下人除了說那是「天意」外,找不到其他理由了。

神用事實向人顯示,祂必定看顧祂自己揀選的人。

耶和華要對付惡人,不必自己出手,只要用那惡人的計謀就可以了。哈曼若非欺人太甚,他在此事上也有榮耀,因為不是人人也可代王執行此任務;偏偏就是他與末底改是「死對頭」,在眾目睽睽下如此為他開路,又怎不尷尬,滿面羞慚?

不要怕因遵行主道而得罪惡人,招他毒害,只要安份地倚靠神,等神親自與惡人交手。我們若以自己的惡計去勝過惡人,自己就會變成更惡的人。神不要屬祂的人變成如此樣子。

(二)V.12~14 天理二:主必報應惡人
哈曼間接地受盡羞辱後,回到家中。昔日對他訶諛奉承的朋友及妻子卻竟向他發「馬後砲」,落井下石,使他心情更形沉重。在這「不是狀態」的情況下去赴皇后之宴會,註定一去不還!

原來身邊有人以愛心說誠實話忠告我們,是神的祝福。若身邊盡是看風使帆之輩,真是人生路上一大咒詛!哈曼已是惡人,再加上妻子及豬朋狗友的聳恿,以至走上一條不歸路。當然因他惡,以致身邊留不了好人;其實也是神任憑他,至使他因自己的罪使其心眼閉塞,分不清事理,隻手遮天--他若早想到神選民背後的神會出手救自己的子民,在「打狗看主人」的智慧下,也不敢意圖滅神的子民全族如此膽大包天!

人若害人害得太「盡」,他就找不到回頭的路,此乃天理所在!

就如聖經所言:「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詩 73:18~19)

以色列人在人家的屋簷下受人欺淩至此,沒有怨神半句,他們真的悔改了;在強權下仍不向人下拜,神就施行其公義,刑罰惡人。

當我們一切順利時,不要行惡,不要「報仇」;行神的道受逼迫,不要懷疑神。神必叫我們看見祂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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