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申命記 24:19 ~ 22

在神的國度裏,對罪要不留餘地,但對有需要的人,則要凡事留點好處給他們,免得他們陷於絕境。

神或會容許我們這班屬祂的人走過人生黑暗的一段路,好使他能在一個相對的環境中感受到人在困苦中的感受,但神卻不會將我們陷於絕境;有一天,我們會出來,脫離困境,甚至得享神賜給我們豐富的條件。

這些在黑暗路段上體會到的,會叫我們懂得為相同際遇的人設想,不會心高氣傲:

莊稼若遺漏了一捆在田間,我有權去取回(v.19);橄欖在我種的樹上,我有權去打盡(v.20);葡萄在我的園中,我有權全摘下來歸自己吃用(v.21)。但我若放棄這些權利,將那些零零碎碎的留下來,給那些很需要的人,於我無損,對人卻十分重要,何樂而不為?

外邦人中,有「唔益人」、甚至「趕盡殺絕」、「損人不利己」的事;但在神面前卻不可如此,因為這樣就是忘記自己的「出身」!忘記了神要透過逆境教導我們的功課。

「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v.22)

還有「這樣,你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v.19)

屬神的人除了不敢忘記神的恩典外,還要盼望神在未來日子中給我們的恩典,如此,在謹守遵行主的吩咐時,就會格外留神,不敢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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