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申命記 24:17 ~ 18

v.18 埃及是這班屬神的人作過奴僕,受苦、沒有社會保障和地位、沒有人權、沒有自由、沒有尊嚴、沒有家鄉的所在地;他們不應忘記,好等他們在有好日子過時,能體會相同遭遇的人之感受和需要。

寄居的人、孤兒、寡婦就是一班沒有社會保障和地位的人,與他們昔日在埃及的遭遇一樣,是弱勢群體,沒有人比以色列人更加明白他們--假如他們沒有忘記昔日的遭遇!

對沒有神的人而言:v.17的吩咐實難從命
△ 孤兒寡婦若被屈枉,似乎是「大勢所趨」,叫他們認命吧!

△ 寄居的人住進我們的地方,豈不是凡事也分一杯羹?為何還要保護「外來人」的利益?

△ 那些寡婦長貧難顧,為何拿她一件衣裳作當頭也不可?

但對屬神的人而言,主的教導是
「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裏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v.18)

神憑甚麼吩咐以色列人要照祂的尺度行?就憑若不是神的拯救,受屈枉、受欺凌的人就是他們!

屬神的人能施出援手,是因蒙神拯救,否則他們仍在等待人施以援手呢!

要甘心樂意謹守遵行主的吩咐,我們這班屬主的人必須時常回想昔日的苦境,想到神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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