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總要向他鬆開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補他的不足。你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於你了。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命記 15:7-11

(A) v.7 不可惡心:因為神賜的是豐盛之地。
原來神給人恩典是叫人心腸改變。人若一邊享受神的豐盛,一面看見人貧窮而無反應,便是刻薄寡恩,與所蒙的恩典不相稱。人本來就是一無所有的,但神卻將一切的豐盛給人。若非神給我們,我們也會缺乏,因此要與神的心意相呼應,作一個對人有恩的人。若連物質層面的事情也辦不到,其他更辦不到。

(B) v.8~9 不可惡眼:
估計弟兄還不到錢,就不肯借給他們,在神眼中算是惡眼看人,神也會如此報應我們。弟兄因為窮乏而呼求神,罪必歸我們,因神賜我有力幫補他人,我們竟然將他的一份侵吞了。

(C) v.10~11 不要愁煩:
給了窮乏的弟兄,不要怕受損,因神必賜福給我們經濟的來源。

信不信任神的話,決定了我們是能否謹守遵行這項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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