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旦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旦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 申命記 4:20-24

V.20-22 摩西蒙召本來是帶以色列人入迦南,千辛萬苦,結果因為受累於以色列人而惹神發怒,入不到應許地。換了是別人,必定覺得神出爾反爾,但摩西至死仍沒有忘記自己的任務,沒有輕忽神的託負,他的心,充滿的是神的旨意及以色列人的將來,他在神面前的事 奉真是「謹慎,沒有忘記」,他用這些重點告誡神的子民,可用「無愧於神、人」來形容之。

V.23 為何人面對神,不是用「立約又毀約」,而 是用「忘記」來形容之?人怎可能立了約而又會忘記的呢?深思之下,有以下的可能性:

(一) 這個關係(立約)不是以色列人爭取回來的,因此覺得不重要。「未盼卻在手」的東西,即使多寶貴,人也不會珍惜之。這就好像人未知道要離罪歸神之重要性,主已為人死,許多人即使信了主也不覺可貴,因此常忘記主的愛,忘記了自己是蒙主呼召的。不重視永生之福份。

(二) 神的意念是完整的;祂要建立一個國度,透過這個國度,叫人認識祂。但人的意念卻是片面的,心中只有個人的處境,個人的前途;以色列人所走的,是一段尋求安樂窩的路,遇到困境時就求主幫助,藉以渡過困境,那份「約」看來不是每天生活的必須品,結果容易忘記。那正好像今天許多基督徒,有困難才想起主,困境渡過了,又可以「打回原形」過其稱意的生活,與主的關係只適用於「有難」時,不大適用於每個生活細節上──人太習慣自我主宰了!

(三) 要忘記一個自己接受不了的神,屬於「正常」。要忘記一份自己也不明白的約,十分「合理」。許多基督徒接受世界的神(瑪門)容易過接受他們生命的主宰,當祂介入其生活時,一點也不認得祂。大概許多人也以為上了天堂後,「神與人的關係」才管用,在地上這個「現實世界」就行不通了,因此除了返禮拜堂那段時間外,都忘了自己的身份──有些人若有「搵錢」或吃喝玩樂的機會,就連返禮拜堂也忘記了哪!

人一不小心,就會讓「自我主宰」這老意識跑了出 來;人一不謹慎就將神變了樣,忘了祂的律例典章及心意,更忘記了祂是一位怎樣的神。

要天天心意更新,常常牢記其法則,才能真正敬拜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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