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篇

第廿篇    認定祂的主權
 「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馬可福音 8:24)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可能會問:「主,你為什麼不一下子就醫好那個瞎子,要分兩個步驟去醫治他呢?」

    又或者我們會問:「為什麼要先吐唾沫在他的眼睛上,然後又在瞎子稍為看得見東西時按手在他眼睛上,如此繁複的過程,有何意義?」

    擺在目前的是:

    1)主耶穌確實醫好了那瞎子。

    2)祂沒有在事前或事後向人解釋祂何以如此行事。

    3)當事人及旁觀者也沒有向主發出此類問題及索取答案。

    神行事並非每次也得向人解釋,當事人也並不一定需要解釋,他需要的是經歷主的工作,解決他的問題。

    在我們的人生路上,我們的主並不一定凡事向我們解釋,因為祂是那位生命的主宰,祂擁有至高的主權;而我們能從祂得著滿足,並非源於一切令我們滿意的答案,而是學習到並認識到祂是我們生命的主宰,並且經歷到祂在我們身上那些奇妙的作為。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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