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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篇

經 文: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 (馬太福音 12:18 ~ 19)

靈修時間:早上7:20 ~ 8:10
投稿人:田心

領 受:
    耶穌不斷的趕鬼、醫病、救人。其實法利賽人應該多謝祂。為何時常想捉耶穌的痛腳,想害祂呢?就算他們不信耶穌是彌賽亞,有一個人能幫人醫病趕鬼,實在要感謝他才是。但相反地,他們是想陷害祂。他們是出於嫉妒!

    看來守律法不能令他們脫離罪惡。耶穌給他們一句說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表示他們守律法都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他們無憐憫人的心;自己不去做,還要別人跟從。耶穌與他們行的相反,所以他們時常都想殺害祂。

    我求主赦免我的罪,就像法利賽人的罪,嫉妒的罪。若神的事工有弟兄姊妹參予,而自己因某些原因不能參予,應該為他們祈禱,用禱告去與他們同工。不要因為沒有行動上的參予而upset,以致有虛位被罪惡所勝,要作一個蒙神揀選,神所愛的僕人,就要有耶穌基督的性情:謙虛:不爭競:行善不在人前;只要默默耕耘,不問收獲,才得神的喜悅。不是要大鑼大鼓,大聲公報我在為神作工。我雖並不完全與人爭競,但我會比較,用工作的quantity來衡量自己的重要性,真是大錯特錯。幸好神今早再教導我,聖靈提醒我,免得我陷入深淵。若我再妄自尊大、驕傲自恃、不肯潔淨自己,我就有禍了。求主不要將忿怒臨到我身上。我要作一個少說話、多作事的基督徒,腳踏實地的只求討神喜悅,不附帶任何有吹棒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