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顯光身在異鄉芝加哥,舉目無親,但得馬仰基一家和教會愛心的照顧,身體也完全康復。

他回顧他雖做了「半世兩面人」,他也不覺得他對人特別好,但他醒覺:「我人生無論去到那個階段、那個地方,總有人對我好,這是神的恩典。」《聖經》以賽亞書 54 章 10 節:「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神)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神)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

所以他常存感恩,因他知道這是「神給認識祂的人的福氣。」 因他自覺他自身價值也不高,值得有人對他好,他只是一個一般的普通人。

所以有人如此說:「人在商業貿易的往來,講的是等價交易;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何嘗不是一種價值交換?這世上真有免費午餐?所謂有人對你好,多因為你還有他想要從你身上獲取的價值,和基於互惠雙贏的局面;你的價值就是你的一切。」

甚或更有人憤世嫉俗、痛心嘆息,說:「為何我的人生偏不是如此,我又不是毫無價值的人,為何不單沒有人對我好,有的卻是別人給我的傷害和暗算。」

人在罪中,很容易會看人的價值來衡量與他相處的方式(自私自利),人甚至會因利害而賣友求榮、利用你本身的條件和價值來上位,得他更多更大的利益,為他自己增值,傷害你又何仿?

但主耶穌基督來,叫人罪得赥免,《聖經》馬太福音 9 章 12-13 節: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 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聖經》提摩太前書 1 章 15 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

從此人在神的愛中,人會彼此相愛、互相以善對待,不斤斤計較回報。

所以當信靠主耶穌。

《聖經》詩篇 32篇1,5節: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我向祢(神)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
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祢(神)就赦免我的罪惡。

木顯光認罪悔改歸向神,一生得神的眷顧和保佑。

木顯光忙於讀神學,他給黑社會的人無辜被打,亦開始淡忘了。

這天,他收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告知他當日打他的暴徒疑犯,已捉到了,叫他下星期一前往警察局認人,以便落案起訴。
木顯光不想追究,只想放棄控訴,一來已事隔半年,他身體亦無恙;二來他功課實在忙,不想分心,處理這些別人帶給他的麻煩難過事。

他問:「不來認人可以嗎?」

警察回答:「對不起,懇請你來,這是你盡公民的責任,因我們好不容易才抓到這班疑犯,請你務要前來認人。」

木顯光見沒法推掉,只好抽時間應約。

這個星期五晚,木顯光返教會團契,散會後,獨自匆忙離開教會,因他想趕功課,好叫日後,能騰空時間,到警察局認人,誰知在離大堂門口不遠不近處,遇上馬欣妍。

馬欣妍仍是一樣開朗,平凡的外貎,仍照樣散發青春少女氣息,美少女當然是溫柔體貼,但她故意扮著男人粗豪的語氣,呼叫木顯光:「唏!好兄弟,走得那麽急,很怕見到我嗎?」

木顯光沒好氣,見她如此俏皮,相信她完全放低了他們「誤會了的過去」。

事實上,木顯光和馬欣妍「經此一役」,大家在教會,仍然常有機會見面碰頭,他們可以坦誠以兄妺相交,沒有過往的包袱,實在難得。

木顯光見馬欣妍如此開玩笑,故意快步走到她面前,也笑著說:「噢!好姊妺,是啊!我真的『好怕』見到你啊!」

木顯光如此說話,明顯是反話,馬欣妍是收到的,所以她笑著說:「諒你也不敢!我如此可愛嬌美、豐滿身材,你怎會怕見我?」

木顯光轉了個語調,問:「有空傾談兩句話?」

兩人走進教會副堂,坐在後排椅子的角落後,木顯光跟馬欣妍說:「你還記得我在街被毆打,後送入醫院的意外嗎?」

馬欣妍笑著答:「我當然記得,那是我一生非常難忘的事……」

木顯光聽她說,「那是她一生非常難忘的事」,自覺有愧,不待她說下去,慌忙又再道歉說:「對不起……」

馬欣妍有女人的温柔,此時她用畧帶男子漢般豪爽的聲調,同時拍拍木顯光的肩頭,截了他的話,笑著說:「說什麽『對不起』那麽婆媽?你沒錯,我又沒不對!表錯情,又如何?你到今天仍說『對不起』,看來是你放不下,不是我放不下;至於你被毆打,入了醫院的事,又確是我一生甚難忘的事,因為我學懂了,什麼是出於關懷的情,什麼是出於戀人的愛,那是我人生應早早學曉的功課,我多謝你也來不及呢!」

木顯光知道,她若能重提這曾令她尴尬、情根錯種的往事,她甚至可以拿來開玩笑,看來她真的完全釋然了,所以他便直接了當地繼續說下去,問:「我日前收到警察局打來的電話,巳捉到疑犯,叫我去認人,你說:去,還是不去?」

馬欣妍奇怪地問:「為何有此一問?為什麼不去認人?」

她如此問,彷彿跟木顯光說:當然要去認人,犯了罪的人,豈不應承受法律的懲罰?指証人犯法,那才公義、公道哬。

木顯光雙眼望著掛在副堂前面的十字架,回想昔日兩面人的自己,不也曾做了很多犯法的事?

主耶稣為我的罪惡過犯,釘死在十字架上,主赥免我罪的深恩,木顯光至今難忘。

所以木顯光接著回答:「犯罪的人,應受法律的制裁和懲治,是公義彰顯的一面,我是不容置疑,可是……可是……」

馬欣妍見他欲言又止,追著問:「可是、可是,你可是什麽?」

木顯光解釋著說:「可是…我想起我昔日是邊青,也犯了法,年少無知,做錯事,我是否應給他們機會,改過自新?這刻「釘死」他們,他們前途盡毀,如此對待他們,會否殘忍了一點?」

木顯光雙眼又凝望著,掛在副堂前面的十字架。

馬欣妍點點頭,說:「你有你的道理,但我們從何找出一個平衡點,去衡量此事?」

木顯光說:「所以我找你來,要聽聽你的意見。」

馬欣妍竟然可以明白,若一個男人,心中已有既定的想法和做法,當他來找你徵詢你的意見,不是真的要聽意見,其實乃是看你講不講中他心中既定的想法而已。

所以馬欣妍直接指出說:「我是小女子,會有什麼看法?倒不如你告訴我,你想怎樣做。你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好了!我會絶對支持,並且我會做個好的聆聽者,聽聽你的想法。」

木顯光順應著說:「你真了解我,我根本不想去認人,提出對他們任何指控,但我又知道:不去警察局認人,不成的。我正是在兩難之間:去?我不想!不去?又不大可能。」

馬欣妍黙黙地望著木顯光,只輕輕點點頭,沒說什麽,她真是一個好的聆聽者。

木顯光今次面對的決擇——去與不去警察局認人,均實屬小事。

在人生路上,無論大事或小事的決擇,人總有一天會遇上。

人生本來就常有選擇上的困難、內心有矛盾掙扎;尤其是在兩難之間,要作出取捨,往往是痛苦、難下的決擇。

人亦因為如此,所以很希望有人指點迷津,在「仙人指路」底下,落個凖確、好的決擇。

靠人指點迷津?

這世上有人能預知未來、並會以你獲取最大的利益來給你意見?

信耶穌的人(基督徒)明白:人始終是人,何況人都是罪人(《聖經》已明言:「世人都犯了罪」),豈會沒錯?這世上何來有神仙,指引人行條好路?與其信奉虛無的、所謂的神仙,不如全心全意信靠真神。

木顯光再望向前面的十字架,繼續說下去:「你知道我曾經是過來人,我記得有一次我險些給警察抓過正著,若我被送上法庭兼被定罪,我會前途盡毀,並且會嚴重傷害我父母的心。」

馬欣妍接著說:「我明白了,你想給機會那班曾打傷你的人,有改過自新的機會。但你又得想想,犯罪的人,就應得的懲罰,因神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那才公平。何況若他們已有案底,是警方所熟悉的人物,你指不指正他們,也沒多大分別。」

《聖經》那鴻書 1 章 2–8 節:
「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憤怒,向祂(神)的敵人施報,向祂(神)的 仇敵懷怒。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祂乘旋風和暴風而來,雲彩為祂腳下的塵土。 ……
大山因祂(神)震動,小山也都消化。
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
祂(神)發憤恨,誰能立得住呢?
祂(神)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
祂(神)的憤怒如火傾倒,磐石因他崩裂。
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木顯光當然明白這點,所以他才難下決定。

木顯光又再望眼前的十字架,十字架代表了主代死贖罪的恩情,代表了神與人、和人與人的復和。

誠如《聖經》以弗所書2章13至17節所言:
「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因他使我們和睦[a],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
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木顯光不期然想起昔日兩面人的日子,由他在高中時認識 Johnny Trinh,開始了他食『草』(大麻)和做賣『草』、作拆家,好友華衞仁後來怎様被『草』害死,瀝瀝在目。

木顯光勾起了華衞仁的死,碰上一個不想碰的慘痛回憶,眼淚不期然地流了出來。

誰說男人流血不流淚?只是未到傷心時,兄弟生死的相交情,豈能受控制不流淚?

馬欣妍見木顯光,忽然淚眼盈眶,不知他發生什麽事,又不敢問他,她覺得此時能為他做的,就是從她手袋裡拿出紙巾,輕輕遞給他。

木顯光接過紙巾,抺乾眼淚,心裡的悲情,開始平復。

他聲音雖有點沙啞,但跟著對馬欣妍說:「對不起!我沒事。我只是想起昔日的好友,就因為我們少不更事,犯罪畏罪,結果不幸年少早逝。唉!生命很脆弱、人生亦無常。」

馬欣妍因為不知他心中想什麽,明明在談論「去不去警察局指証人」,他為何會想起死去的好友、還流淚輕嘆:人生無常?
所以她的眼神充滿問號:「你在說什麽?」

木顯光這才醒覺,她怎會知他內心想起什麽?為何導致他對人生有這感觸和輕嘆?

所以他跟她說:「噢!對不起!是我自己思想跑了出去;不過看來我已有所決定了,在我未說出我的決定「去不去警察局指証人」,你有時間,想不想聽我年少妄為的往事?我這生死之交的朋友,是我間接害死的。」

馬欣妍見時間尚早,也勾起她的好奇心,要知多一點他的過去,因她實在不知他昔日兩面人生活的詳情,點點頭,說:「有時間,我想聽。」

木顯光慢慢地將他和華衞仁,從小到大的經過,自己如何做人兩面,後來華衞仁怎樣死,全告訴馬欣妍;只是他和鄭靖瑶的初戀情,則隻字不提。

木顯光不知他為何會如此,是他仍放不下她?

他怕再講起鄭靖瑶時,會撩起原來至今他還未能完全忘掉的情?

還是有其他原因?他真的不知道。

人若對逝去了的情,仍是有情;是人的執著、痴情?

還是他仍對這份情,尙未死心、心存幻想、寄存盼望?

馬欣妍耐心聽完,只能難過地回應:「確是十分難忘的傷心事!」

她沒再說下去,木顯光亦沒說什麽,雙眼又再凝望眼前的十字架。

信靠耶穌,就近十架,覓見新生,何等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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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 詩篇 103篇 8-14節

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
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
他沒有按我們的罪過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罪孽報應我們。
天離地何等的高,他的慈愛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
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
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
因為他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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