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以後,木顯光沒有主動聯絡馬欣妍,他嘗試將那晚,當作平常的偶遇,沒有發生任何感情事。
這天,木顯光在神學院上課後,參加早禮拜,神學院的教授講道,他用《聖經》民數記 14 章 20-25 節,總意是勸勉神學生,遇生活上的不便和困難,千萬別發怨言,怨天尤人,否則只會得罪神,自害己命,要效法迦勒,專心跟隨神。
木顯光揮不去剛才聽道的訉息,尤其是這節經文:「唯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數記 14 章 24 節),不知何解,不斷在心他中迴響。
當所有人離開了禮堂,他仍獨自留下來,安靜祈禱後,他收到神給他的指引,他明白了,他山長水遠,從加拿大老遠跑來芝加哥讀神學,他豈不應專心讀神學?裝備自己,將來好好事奉神,所以他決定了,不要分心再攪兒女私情,要學迦勒,專心跟隨神。
他得了神的話,心靈輕省了。
木顯光清楚知道,他前面這三年,要在芝加哥專心讀神學,他意願上亦同意,但人能否按著他心中意願去做,又是另一回事,《聖經》在羅馬書 7 章 18 節:「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所以他向天上愛他的神祈求,給他力量,叫他能把持得住,心無旁騖讀神學。
人貴乎有自知之明,木顯光明白人性的輭弱和難處,若果有幸遇上心儀的對象,豈能不動心?有個女朋友拍拖,也不是壞事;何況人非草木,誰孰無情?
可是一段情,若要開始得好,豈不用時間培養?豈能不分心?
木顯光深明此理,所以他更加肯定,日後應如何與馬欣妍相處,千萬別給她錯誤的信息;他能否做到,和她能否收到?他只能交託神,求神保守。
木顯光繼續每天專心讀神學,不想其他,將那晚發生的事,不要想多了,最好能忘了!
能一切如常,他始終覺得,是有神的能力,覆庇著他。
他心靈很充實,所以沒有與馬欣妍有任何私人的聯絡,也不覺得有什麼困難,可能馬欣妍樣子平平,對他未具足夠的吸引力,令他心思思要找她作個伴。
這世上,要男人首先主動追求女人,鮮有男人不先看女人的外觀。
顏值高是女人先天的本錢,身材正是女人天賦的強勢,但這兩樣是由天賜的,人沒可誇。
馬欣妍有的是後者,是上天給她的恩賜。
長得漂亮確是優勢,但這由不得我;能活得精釆、人見人愛,這卻由得我,所以能有好靈性的女人,才是最漂亮。
三個月後,木顯光要到馬欣妍家中,與她父親馬仰基,開教會本地福音事工會議。
木顯光按門鈴,馬欣妍應門。
木顯光平和,說:「Hi Ruth!很久沒見,你好嗎?」
馬欣妍大方,答:「好!請進來。」
兩人都像有黙契,雙方都不用再解釋什麼,彷彿事情已講清楚、明白了,現今只宜是普通朋友,不應發展感情。
馬仰基和眾委員開會,由於木顯光曾是「邊青」和昔日在教會是個兩面人,他深明向「邊青」傳福音的重要;所以他提出,向芝城唐人街,和近 Downtown 的「邊青」傳福音。經商討和評估其可能性,大家一致贊同,通過發展這福音外展事工,由木顯光統籌。
開會完畢,其他委員均各自回家吃飯,只有木顯光沒家庭在芝城, 馬仰基曾接觸過留學生,明白一個人回家,知道要煑晚飯才有得吃,但又不知吃什麽,那份彷徨、孤寂,是頗為難受,所以跟木顯光說:「反正回家也只得你一人,你留下來,與我們一家吃完晚飯才離開,熱鬧一點,好嗎?」
木顯光明白他的好意,也不推辭,笑笑說:「多謝!我今晚也沒有什麼特別事要做。」
吃過晚飯,馬仰基跟木顯光說:「我最拿手弄芝麻糊,你不趕時間,吃過我精心泡製的香滑芝麻糊才好離去。」
木顯光見時間尚早,便與馬欣妍坐在偏廳,一面等吃,一面閒聊,兩人難得再有機會傾談。
馬欣妍對木顯光「邊青」的過去,和曾拍拖二次,一無所知,她也想多一點認識木顯光。
當她得知木顯光要做「邊青」的福音事工,關心地問:「你到那些地方,接觸『邊青』,是很危險的啊!」
木顯光平靜地點點頭,表示知道。
馬欣妍見他只點頭,沒說話;她好擔心:因她覺得他可能低估了此事工的危險度,關心之情,溢於言表,逼切地說:「Jason,你初來芝城,你可能不知道,那些地方出入的人,多是無業的黑人古惑仔,華人也不見得有很多,警察更不想「碰」他們;也是「黃、賭、毒」的集散之地,你隨時會有生命危險,幹嗎要到那裡傳福音?」
木顯光見她如此緊張,他倆從沒開始一段情,她已如此入心,木顯光更不敢輕舉妄動,免得誤己誤人,要知道:少女情懷總是詩,千萬別傷害好女孩。
他豈會不知道馬欣妍很關心他?所以他真情剖白,慢慢地跟她說了他少年時期,在加拿大愛城「邊青」的過往,由他讀中學時己吸大麻、如何是兩面人、自小玩大的好朋友,間接因他而死、和他如何在多倫多的營會中,認罪、悔改、蒙恩、清楚得救等,全告訴她;只是過去那兩段逝去的情,他隻字不提。
他不是故意隱瞞,他只希望,讓她集中知多一點,他的「邊青」過去,另一方面,亦因他這特殊的過去,安慰她,不用為他向「邊青」傳福音而擔心。
馬欣妍在簡單純潔的家庭和教會環境中長大,很驚訝地望著木顯光,眼前斯文有禮的年青人,很難想像他可以有如此壞的過去,但同時她又看見,神拯救人的恩典更大。
木顯光見她的表情又驚又喜,故意拉長張臉,半帶威嚇,半說笑著說:「我很可怕嗎?嘿!嘿!你怕不怕我又作兩面人,笑裡藏刀,玩弄你、玩死你?」
馬欣妍笑得充滿少女天真氣息,但同時扮作很怕他,說:「我好怕你啊!」
兩人相對而笑,笑得好開心,好默契!
未幾,馬欣妍轉念想一想,忽然又擔心起來,關切地跟木顯光說:「你雖曾是『邊青』,但那時你是在加拿大,要知道:加拿大沒美國複雜,愛城不竟是個不大的城市,怎可與芝加哥相比?何況芝加哥的治安,已臭名遠播,是個犯罪之都。你向芝加哥的「邊青」傳福音,非常危險,不能不小心。我真掛心你啊!唔……唉!我真不明白,爸爸和其他委員會,怎會同意你做這個高危的福音工作?真無解!」
木顯光明白她想什麼、掛心什麽,所以安慰她,說:「不要怪責任何人,也不用擔心,我是不會去高危、龍蛇混雜的地方傳福音。我去,純是站在街角派福音單張,有機會才跟亞裔「邊青」作個人佈道,並嘗試邀請他們來我們教會,參加特別為他們安排,逢周六晚上的福音聚會。我只會在日間作工,何況只是試做四個月,問題應不大。你現在可以放心了嗎?」
馬欣妍聽完他的詳細解釋,雖稍為安心,但按她女性的直覺,始終是風險大,若果可以不做,最好不要做。
她知道:男人決定要做的事,誰可攔阻?
她憂心:只希望她掛慮的事,不會發生。
但是若真的如她所料發生,她又可以做什麽?
豈不又要「唔得都得」為他「補鑊」!(筆者按:香港俚語,意思是:「豈不又要千方百計,去補救」!
這就是女人的痛苦。
女人沒有強烈反對,並不表示她認同男人所做的事是對的。
木顯光見她接受得來仍是憂心,口頭承諾說:「我會小心,你放心好了。」
馬欣妍知她再勸,於事無補,無奈、黙黙地接受。何況她明白,木顯光不是她的什麽人,她純粹站在芝加哥治安欠佳的立場,評論這件事。
作為基督徒的她,她當然十分明白,傳福音給世上所有的人是神的心意和給人的「大使命」。(《聖經》馬可福音 16 章 15 節 和 馬太福音 28 章 19-20 節)
祂(耶穌)又對他們(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所以所有信耶穌有承擔的基督徒,一生都願意遵行,這從神而來要傳福音的大使命。
馬欣妍無可置疑,是一個講愛心、認真遵行神旨意、十分願意傳福音的人。
可是她對木顯光有這個向「邊青」傳福音的做法,不知何解,仍有個不安的感覺,總覺得有點不妥,但有什麽不妥?她一時又說不出來。
馬欣妍只能跟他說:「小心,珍重!我會為你祈禱,求神保佑你。」
她言辭懇切,關切之情,令她眼睛紅紅,幾乎若再說下去,她會忍不住哭出來。
這就是馬欣妍的天真和純情。
木顯光實在深深感受到,她那份真情的關心,他不想再觸動她,令她擔心,所以故意扮作輕鬆,輕輕說:「多謝你的代禱。」
他若無其事,換個話題,說「看看你爸爸弄的拿手芝麻糊,弄得怎麽樣?」
馬欣妍正要回話,馬仰基已盛了四碗芝麻糊進來,並且急不及待、自傲地對木顯光說:「超香滑芝麻糊,只能在這裡吃得到,現在為你送上!」
木顯光順勢,停止再與馬欣妍談論這十分令她憂心及掛心的傳福音課題。
大家吃芝麻糊時,馬仰基和木顯光不期然又回到剛才會議所通過向「邊青」傳福音的一些細節,兩人都懷自信和對神有信心,商談至深夜,馬欣妍一直陪伴在旁,眉頭緊皺,直至木顯光離開。
是否男人著重事業,興奮怎樣去做?女人著重關係,掛心出事怎辦?
木顯光經過個多月的部署後,正式開展這「邊青外展福音事工」。
木顯光為自己定了逢周六近黃昏時分,到訪「邊青」在唐人街經常出入的地方,因木顯光有講雙語的能力,所以他有機會也向白人、黑人分享福音,但主力仍是向亞洲中國人傳福音,因他的教會,始終是座落在唐人街的華人教會。
木顯光在 Downtown 附近的一條橫街後巷,碰到一個中國籍的青少年人,他染了一頭金髮,一個人站在那裡,吸著煙,不時四處張望。木顯光是過去「邊青」,他的舉止外貌,一望已知,他可能等著「散貨」(筆者按:「散貨」的意思是:轉賣手中的毒品)。
他心想:「人為何如此愚笨?這個裝扮外觀,盲眼的人都可看得出,他應不會是個什麼正經好人,何況警察?」
犯罪的人常自以為聰明,這個裝束,只會招惹警察來偵查,這明顯的盲點,也看不出來,若不是愚笨,會是什麼?犯罪的人就真是這樣愚笨?
木顯光隨即又想:我從前可以做到無懈可擊、成功做了兩面人——外貌假裝成一個正人君子,連父母、教會出入的教友,全沒看出來!那又如何?與此人相比,骨子裡不都是「邊青」,一樣是犯罪的人嗎?
《聖經》說得真好:「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滿口是咒罵苦毒。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 3:9–17)
是的,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好人,只是各人敗壞的程度不同而已。
木顯光走上前,跟他搭訕。
木顯光首先開哐:「Hi!我叫 Jason,你好嗎?」
木顯光主動走上來搭訕的行徑,對這染金髪的青少年人而言,帶給他有很大的被侵畧感,亦提升了他對木顯光自我的防衛性,上下打量木顯光後,沒回話,還不肖再看木顯光一眼,自顧繼續吸煙。
木顯光明白他顧忌什麼,在品流複雜的地方出入,豈能不步步提高警覺?何況一個明明犯罪的人,怎會不小心和防範陌生人前來搭訕?
木顯光要安他的心,接著說:「我來了 Chicago 不到半年,路過此地,難得見有 Chinese friend,打個招呼,交個朋友。」
他仍不出聲回答木顯光,繼續吸他的煙,只是用懷疑和略帶兇惡的眼光,盯著木顯光,彷彿跟他說:「我是什麼人?跟我交朋友?不知死活!」
木顯光不因他如此不友善而放棄,反而更誠懇、親切地跟他說:「真的!是交個朋友,我以前也像你一樣,吸煙又吸大麻,做過大麻 dealer,亦幾乎曾給察警抓過正著;不過……那是以前的事,而且…也不是在這裡,是在加拿大;你想知多一些嗎?」
他見木顯光不單不知難而退,還如此真情,講述他曾吸煙又吸大麻的過去,開始減低他對木顯光的防衛性,態度雖仍是傲慢,但他已開腔問:「那又如何?我不認識你,為何找我?我沒有時間,你「過主啦!」(筆者按:香港俚語,「過主啦」意思是:「你離開我,走罷。」)
木顯光見他終於開腔,把握機會,隨即坦誠地跟他說:「不少人口硬,說什麼:『出得來行(混),預咗要還』。話雖這樣說,但坦白講,有多少人真的不怕死!在混的那段日子,又有多少人「死充」呢!」(筆者按:香港俚語,「死充」意思是:「勉強自己,扮作即使去死,沒問題。」我自己便是其中一個怕死、但「死充」的人。)
染了金髪的「邊青」,充滿奇怪和疑惑的眼神,望著木顯光,彷彿在問:「為什麼我不客氣叫他走,他不但不走,還跟我講這些心底真心話!他說:『人是怕死、但又『死充』!』他其實想跟我說什麽?是!我也是怕死,但又「死充」不怕死,怎麽他會看得出來,難道他看出:我與他是一樣的人?」
出來江湖混的人,豈會輕易信人?他雖感覺到木顯光的親切真誠,但長久以來生活在犯罪、你虞我詐的環境裡,他不能給人看見他不兇神惡煞的一面,由於他仍在自我保護的心理狀態,所以仍用不大友善的態度,頗為粗魯的語氣問木顯光:「你說了那麼多廢話,你想講什麽?」
木顯光聽得出,這「邊青」語調雖是粗劣,但他已推斷出,他已說中隱藏在這「邊青」内心的懼怕;看來木顯光,已成功勾起了他想傾談下去的心,所以才會有此一問。
「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聖經》(羅馬書 3:9–17)
是的!《聖經》說得真對。
「沒有義人」:在這世界上,努力想「做個好人」的人,可以大有人在;但實實在在、徹頭徹尾、完整無瑕、裡外一致的真正好人,找到的機會等於零,因為人本有的罪性,一日不除,難作好人。所以神要來拯救罪人。「我(主耶穌基督)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聖經》(馬太福音 9:13)
所以木顯光打蛇隨棍上,說:「我要說的是:我怕死,但又「死充」,口硬說不怕死。我曾問自己,為什麼我怕死?你要不要知,我最後找到什麼答案?」
染了金髪、年紀還輕的「邊青」,始終是入世淺,也顧不了要擺出惡言惡相來嚇人,忍不住問:「你找到什麼答案?」可能木顯光已打中他心靈深處的恐懼。
木顯光見他不再惡言相向,還直接了當問他為什麼,估計他本質可能不算太壞,因為他已忘記——木顯光對他來說,其實是陌生人!木顯光面對眼前的「邊青」,看來有點像少年時期的他。
有人說:這世界沒有陌生人,只有未認識的朋友。
木顯光真有此感覺,因他已不將他視為陌生人,而是他未認識的朋友;所以在未答勾起他興趣的問題之前,趁機問他:「談了好一會兒,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 Jason,你呢?」
染了金髪的「邊青」,很爽快地答:「我叫 Alan。」
木顯光接著說:「我從小在教會長大,《聖經》的道理,確實聽了很多,但只在頭腦上的一點知識,從來沒入過我的心。我不否定這世界有神,但那時我真的未能聯繫——神的存在與否,跟我有什麽相干?直至我醒悟、誠實面對我這「兩面人的我」——在家,是「乖」孩子、在教會,是「好」基督徒,但在外,卻是吸和販賣大麻的壞孩子!我今日的所作所為,從來沒想過,天上的神是會鑑察……」
Alan 聽見木顯光講的道理,跟他原想知道:「木顯光究竟找到什麼答案,可以令他不怕死?」這問題的答案,相距甚遠,令他有點不耐煩,忍不住中斷了木顯光的講話,插嘴問:「你說了大半天,我不知你想說什麽?有神沒神,和你過去的兩面人,跟你後來不怕死,有什麽關係?我相約了朋友在這裡見面,他很快到,我沒太多時間,不能再跟你『遊花園』(談)!」
木顯光仍不放棄,繼續用誠懇地跟他說:「我講這一大段說話,表面上看似無關,實則大有關係。
第一,我起初提到,我們要用心去認識神,因神就是愛,(《聖經》約翰一書 4 章 7-10 節: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神差祂獨生子(主耶稣)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愛是要用心去感受,不是單單用頭腦去理解、認識愛全人類的神。所以、認識神最要緊的是,我們要有心和用「心」去認識神。
第二,人犯罪,因著人有罪,阻隔了我們認識和接觸這位聖潔的神,因為我們按《聖經》以弗所書 2 章13節的教導:「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 (主耶稣)叫你們活過來。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因此,除了剛才所講,要『有心和用心』去認識神之外,我們還得認罪悔改,才能與真神,重新建立,人因犯罪所造成與神那失落了的關係。並且人因犯了罪,所以人要死(《聖經》羅馬書 3 章 23 節: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和羅馬書 6章23節: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第三,世上確有愛人的神,而神同時又是公義的神,基於有這位公義的神,所以帶來了神的審判,人才怕死(《聖經》希伯來書 9 章 27 節: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和《聖經》希伯來書 2 章 14-15 節:(主耶稣)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
我們出來混,豈不常講:『人在做,天(神)在看嗎?』若天上沒有神,天在『看』什麽?天看得懂,人在地上,究竟作的是什麼嗎?若天看得懂,天上的神會作出什麽審判?我們常說:『惡有惡報,善有善報;若是未報,時辰未到!』難道是白講?若沒有公義的神主持公道,那來公道?」
Alan 心想:以為你有什麼不怕死的秘方?長篇大論,說了半天,誰知是跟我講《聖經》的道理。不過,我亦同意在這世上,不排除「真有神在掌管萬有的可能性」,但至於「人犯罪,所以人要死」,他就很不明白,這跟人怕死有什麼相干?
所以問木顯光:「人犯罪,人要死和人怕死,會拉得上關係嗎?真的是人人都犯了罪?」
木顯光首先回應他最後的問題:「是的,人人都犯了罪,但有人抗議說:我沒殺人放火、不作傷天害理的事,做事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更沒犯罪給警察抓進牢,何以會犯罪和有罪呢?事實的真相是……」
Alan 留心聽,並不斷點頭,不待木顯光說下去「事實的真相是……」,忍不住插口,同意著說:「是啊,正是如此,我有什麽罪?」
木顯光見他聽得如此入心,不慌不忙、繼續他未講完的話,說:「事實的真相是:若有人做了『殺人放火、傷天害理的事』,他們肯定是犯了罪、是個大惡人,不容置疑;不過在世上,這些窮凶極惡的大罪人,確實不多,因此在比對之下,我們不大覺得我們有『犯罪』;雖然我們沒做「那些大惡」的事,但不等同於我們沒做惡事。
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做了多少『這些小惡』的事,例如持強凌弱、為求上位,不擇手段、惡言咒駡、心中恨人,恨不得殺死他;其實心中殺人,也是殺人。無論「大」惡或「小」惡事,都是壞事,壞事就是壞事啊!做壞事就是犯罪,對嗎?還有,很多人小時偷父母錢,買吃買玩的,偷錢就是犯罪。我們沒被送上警察局定罪,是我們父母放過我們。你試試去偷別人的錢,你給他抓過正著,看看他們會否定你犯了偷錢罪和抓你坐牢?簡單地說:人做錯事,就是犯罪。」
Alan 聽到這裡,竟然沒有再強辯,他還會將「人」犯罪,連繋到「自己」犯罪,他不自覺地認同著說:「你又確實說得有理啊!我日日做……做『那些買賣』,雖還沒給給警察『斷正』(筆者註:香港潮語,意思是,人贜並獲。)但我豈不也是犯了罪?」
他這個變相承認自己犯罪,實屬難得,因一般人都不會,在陌生人面前,輕易承認自己是犯罪的人。
木顯光當然明白,他說做『那些買賣』,其實是指非法勾當;順勢接著說:「所以《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就是死』、『死後且有審判』。但感謝神,因「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主耶稣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所以信靠耶稣的人,罪得赦免,死後不用下地獄(滅亡),我們齊齊上天堂(永生)。有了主耶稣,我們不用再怕死,你說多好?」
人真不可貌相,Alan 原來都是有思想的人,所以他可以舉一反三,聯繫了自己亦是犯了罪的人,當他聽木顯光說:「信靠耶稣的人,罪得赦免,死後不用下地獄(滅亡),我們齊齊上天堂(永生)。」令他有點「不服」,他很快想了一想,作了一個引導性的問題,質疑問木顯光:「你的意思是:信靠耶稣,上天堂;不信靠耶稣,則下地獄,對不對?」
木顯光亳不猶疑,答:「正是如此。唔……這一生最美的祝福,就是信靠主耶稣;並且……死?那用再怕死!」
Alan 聽畢他說「正是如此」,不因「信靠主耶稣,上天堂」而高興,反而生發一個反彈的思想,帶點不大客氣的口吻,挑戰木顯光,問:「依你這講法,你的耶稣,相當霸道,不是嗎?『信靠耶稣,上天堂』——你利誘我!『不信靠耶稣,下地獄』——你恐嚇我嗎?我偏不受這套,我最憎恨人『威逼利誘』我。」
木顯光沒料到,他明明聽道理,聽得很好,忽然會如此急轉直下?因木顯光從沒想過,信耶稣——怎會是威逼利誘?所以一時答不出來。
Alan 見他神情有點錯愕,也不想再跟他說什麼,心想:反正人人都犯罪,多我一個犯罪,又如何?世界就是這樣!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耶稣,下地獄,太「霸道」了。
他看看手錶,原來他已跟木顯光,傾談了半小時;看來約了那個人,九成九又爽約!隨即跟木顯光說:「算了吧!不用再說。我不想等下去,就此別過,請請!」他起步,準備離去。
木顯光連忙叫他:「唏!兄弟且慢,等多一刻無妨。」
其實與此同時,他心中不斷盤旋,如何解釋他的質詢,忽然靈光一閃,接著說:「只有不明白自己在什麽環境的人,才會將『信靠耶稣,上天堂;不信靠耶稣,下地獄』視為威逼利誘,那只是誤解和錯覺。」
Alan 用奇怪的眼光,望著木顯光,質疑地問:「你說是我錯覺誤解?我自己又會在什麽環境?」
木顯光心平氣和,回答他:「我以前做個大麻拆家,你現在做什麼買賣,是在什麽『環境』,大家心照。我問你:若有人好心勸你,說:『唏兄弟!你繼續做這些買賣,總有一天,給警察「斷正」,你坐死一世牢;但若你現在了斷了這些買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肯定不會坐牢,將來還會有天堂般的好日子過。』
你會不會跟那人說:『我坐死一世牢——你恐嚇我?我將來還會有天堂般的好日子過,你利誘我呀?』若我們知我們現時的「環境」,有人指出真相,講清楚我們將會承受的後果,你可不可以,將人給我們說出事實的真相,視為『威逼利誘』我們呢?」
木顯光懂得如此答辯,是印證了《聖經》的說話,在路加福音 21 章 14 節:「所以,你們當立定心意,不要預先思想怎樣分訴; 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智慧,是你們一切敵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
木顯光經歷了神的靈,給他心裡的「靈明」,一般人視為「靈感」,其實神是個靈,若世界不是有神,何來人的「靈感」?「靈感」就是「神在人心中智慧的教導」。
(《聖經》約翰福音 4 章 24 節「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
Alan 一時之間,無言以對。
木顯光關切地,走前一步,拍拍他肩頭,說:「同様道理,《聖經》明言:我們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價就是死。我昔日「走大麻」的日子,我不是不知有罪……唉…我只是逃避、不敢正視和面對自己的真相——其實是個作奸犯科的人!所以當我明白,自己在什麽「光境」,我有罪,『要信靠耶稣,罪得赥免,上天堂;不信靠耶稣,自承罪孽,下地獄』,這才是公平、公正之至的道理,是人犯罪當得的結局!神愛世人,主耶穌代罪受死,拯救萬人,這是神給人救贖的恩典,又怎可能是神「威逼利誘」我們呢?再說,我們有什麼價值,值得神如此「威逼利誘」我們?」
Alan 聽到這裡,不知何解,在腦海中像 DVD 播劇,出現了他過去作奸犯科的惡事,一件一件不斷地播放;他滿手罪惡,但耶稣——天上的神,竟然赥免他一切的罪惡過犯,還愛他,令他心靈深深受感動,他竟然痛哭起來。
木顯光站在他身旁,沒再說什麽,任讓他哭。
男人不輕易流淚,只是未到傷心處。
木顯光等了一會兒,誠心實意地說:「你是否願意,承認自己有罪,並且接受相信主耶稣作你的救主?」
Alan 眼睛仍有淚水,只點點頭。
木顯光隨即邀請他一齊祈禱:「我祈禱說一句,你跟著我講一句,好嗎?」
Alan 很爽快,答:「好!」
「那麼我們一起祈禱吧!」木顯光握著 Alan 的手,雖然在大街大巷,兩人仍低頭祈禱:「創天立地的神,我們多謝祢,因祢赥免了我們的罪;主耶穌來到世間,拯救萬人,我承認我是一個犯罪的人,我願意接受相信主耶稣基督,成為我個人的救主。我願意將我的主權交給神,求神的靈掌管和引領我一生,我們同心的祈禱,奉主耶稣基督的聖名祈求,阿們。」
他們祈禱完,木顯光見眼前的 Alan,沒有了之前的頹氣,前後判若兩人。
木顯光問:「你現在感覺如何?」
「很好!」Alan 頓了一頓,若有所悟,接著說:「現在我整個人,覺得輕省了很多。我以前不知不覺,現在有了個比較,才知原來以前,一直背著罪的重擔做人,是何等無助勞累,真是有苦自己捱。」
木顯光輕拍他的肩頭,說:「我昔日信主耶稣的感覺,跟你現時一樣,但這只是信主耶稣的開始。唏!我給你一本福音小冊子,你回家細讀,內頁蓋了我教會的名稱和地址,我們再聯絡。這是我的電話號碼,你可否給我你的?」
Alan 感謝地說:「這是我的電話號碼。」
木顯光說:「Thank you。你還等你的朋友嗎?」
Alan 答:「不等了!看來他不來了,即使他來,我也不會給他『草』,我已決定洗手不幹,因我有個感覺,主耶稣不會喜歡我再犯罪。」
木顯光心中感謝神,因 Alan 清楚,他罪已得赥免,得著主耶稣所賜的新生命,從此不再生活在黑暗裡,正如《聖經》所說: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 3 章 18-21 節)
木顯光拼命點頭,高興地說:「很好!很好!我們一起走吧。」
兩人同行,由窄巷走進大街,此時的陽光已西斜,晚霞美,Alan 信了主耶稣,他今後的路,會更美。
信了耶稣走的路——美,不代表這條路,與世人有異,從此一帆風順、無災無難;而是因有主耶稣的愛「我(神)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聖經》耶利米書 31章3節),有了主的愛,陪伴我們同行人生路,「美」在我們那懼人生的順逆和風浪。
信耶稣的路——美,因為我們有更美的家鄉。
「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聖經》希伯來書 11 章 14-16 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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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雅各書 2 章 8–11 節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
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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