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 申命記 6:4-9
要能謹守遵行主的道,就要認定與祂的關係──祂是獨一的神,祂在我們生命中的地位是何等的獨特!沒有其他的人與事可以取代之 (v.4)。
祂是我的神 (v.5),這種關係十分奇妙。能夠擁有祂,對卑微的人類而言,是難以想像的。
就因為祂是如此獨特,祂與我們的關係如此不可分割,因此「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祂。即使在神、人未能直接對話的舊約時代,聖經也教導我們與神建立的關係,是以愛為基礎的,更何況今天聖靈居住在我們心中,我們可以直接與神相交,能深入明白主的愛,豈非應愛主更深嗎?
V.6 若要問:「如何能愛主?」答案是「盡心、盡性、盡力」令自己去愛。
在這個凡事也為自己作出三分保留的世代,神對人的期望沒有改變過。祂可以為人傾盡生命,不為自己存留甚麼;同樣,我們為主也得傾盡所有──「愛」的本質是「盡」,有所保留的並不是愛。
要記住神透過其僕人的教訓;忘記了主的教訓,就是不再愛主之始。人若不記神的訓誨記甚麼?大扺上,是記自己認為重要的事物吧!如此,內心再沒有空間為主了。
V.7 要愛主就得時常談論祂。與誰談論?與自己的子女談論。子女與自己是在生活上息息相關的,是家裏的人。讓主進入我的家中,主亦必常在我心中。
V.8-9 要令自己時常見到、聽到、想到關於主及祂的事情。人是out of sight,out of mind 的,不要讓自己的心被其他東西銘刻其上。
要謹慎運用自己的心靈、視覺、聽覺、甚至言語,這將決定我們將「愛」放在甚麼地方,放在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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