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燄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耶和華從火燄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申命記 4:11-19

「神存在」的事實,對以色列人而言,是無容置疑的。神的律法頒下來時,是如此鐵証如山,人也沒有什麼探究其真偽的餘地(V.11-13)。

神要建立其國度,並且要他們遵行天國的法制,這 件事,他們也由神僕的口得知(v.14)。

那麼還有什麼危機,使神的僕人囑咐他們要「分外 謹慎」(V.15)?

原來,即使人知道神是存在,知道神的律法不可更 改,他們卻仍可在其中「變戲法」,換一個方法去選擇他們喜歡敬拜的神──就是將祂變成自己心目中的偶像(V.16-19) 。V.11-14 是理念上的認同,但 .15-19卻是生命上的認知。

為什麼神不給人具體地看見自己的形像(外在),而 只讓人知道其律例典章與心意(內在)呢?原來,尋求外在的面貌,其心態可以形同尋求偶像的面,這叫他們始終擺脫不了在埃及事奉偶像的心態。

‧ 為神造像彷彿人形,是人類要神化自己(V.16);

‧ 為神造像彷彿飛禽走獸,是人類要神化那些能力比自己大者(V.17),

‧ 人敬拜天上萬象,是要用神的作為代替神自己!(V.18)

人類、飛禽走獸、天上萬象皆為被造之物,與神有 關,但不是神自己,但人卻為了拒絕面對神,而用與祂有關的事物來滿足自己的宗教良心。神要人認識的不是祂的外表,而是祂的內在生命。

這種以自己的喜好,來演譯及敬拜的心態,不單是以色列人的危機,也是整體人類的危機,因此要「分外謹慎」。

聚會不足以反映生命的全部真相,但透過每天的生 活點滴,卻能看見我們與主真正的關係。我們有沒有只追求外在的事奉,廢棄了謹守遵行祂的道 (內在生命)呢?

不要以為「拜偶像」在屬神的人中是不可能發生的 事,偶像老早已存在於每一個人心中,只要稍一不慎,牠就換一個面孔回來了,切記分外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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