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婷恩
我的姨姨是一個基督徒,我從小就常常聽她講說聖經故事;再加上我從小學開始就在基督教學校就讀,所以我的心裏一直認為這個世界是有一位神存在的。
到了升上中一的那個夏天,我參加了一間教會舉辦的暑期聖經班,我就在那裏決志信了主。
那時的我,只覺得信主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沒有很大的激動,只覺得這是一個遲早要做的決定;就因為這個原因,我在信主後沒有多大的改變,而且年紀還小,根本不太明白甚麼是生命的改變。
直至到中學二年級,我的生命經歷了一個很大的轉捩點,就是移民到加拿大:最初,我根本不想移民,因為我在香港有著相熟的同學、朋友和教會,我根本不想離開!但無奈父母已將手續辦妥,我們一家最終都遷移到加拿大來。我當初真的不明白神為何將我帶到加拿大這一個地方來;住的地方雖然比香港大很多,但我所有的朋友、親人卻全都留在地球的另一邊。當時的我,真的覺得求助無門,和家人的關係又不是特別的親密,因我自小就在我的外婆家長大,再加上語言的差別,使我時常覺得在外國特別的孤單。
但神就是藉著這個新的環境去改變我的生命:回想當初在香港的時候,雖然我不是像「飛女」般的壞女孩,但我也不是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小學的成績還算可以,沒有一科不合格,但升上了中學之後,成績真的是強差人意,成績表上起碼三份一是紅字(不及格)。那時真的沒有想過自己會成為一個大學生!但神就將我帶到去加拿大,移了民之後,我竟然有機會升上大學,這真是神的恩典。
神亦令我在加拿大找到一間合適的教會,我在這一間教會當中真真正正地經歷神;透過我參予各樣的事奉,我看到神的帶領、真實和同在。藉著在事奉中的磨練,我得以更加與神接近,不再像從前那樣只是在頭腦上知道有神的存在。回想如果神沒有將我帶到加拿大,可能我一早已經輟學和將神忘記了
最重要的是神令我更加懂得珍惜與家人的關係。在移民之前,我根本不喜歡我的家庭,我一直都不喜歡我的父親,我怪他重男輕女,還記得在我很小的時候他曾經將我抱到窗前,說要將我丟下去;他給我的感覺是一個令我恐懼的人,我根本不想和他有任何接觸;我和媽媽的關係也不是十分好;其實我的母親一直都很痛錫我,但因為她覺得小朋友一定要打才會教得乖,所以她時常打我和我的弟弟。對於我來說,我小時候的天堂就是我的外婆家,因為在那裏沒有無理取鬧(在我眼中)的父母,只有愛我的人。
但到了加拿大之後,母親成為我唯一可以依靠的人,我們的關係亦漸漸變好,最後她更成為我傾訴心事的對象!至於父親,我和他的距離還存在,但神的愛令我漸漸忘記憎恨,取而代之的是明白親人的重要性;雖然和他的說話仍然不多,但我漸漸明白他再「差」也是我的父親,而且他這麼多年來都努力賺錢來將我養大,我不應再將從前的事放在心中。現在的我,每天都有為我的父母禱告,亦都學懂了要去珍惜我的家人。
雖然我信主的經過不是峰迴路轉,信主的時候也沒有多大的感覺,但神在我信主之後的帶領真的令我感受到他的實在。每當我回顧我所經歷過的,我不得不去開口讚美神,因為如果我沒有認識神,我的人生會失去方向,我也永遠不會學懂珍惜我所擁有的一切。
我有時會不明白神的工作,但神教曉了我一件事,就是「祂是我的神」,祂所安排的永遠是對我最好的,一切都在祂的掌握之中,我所需要做的就是將生命的主權交在祂的手裏,全然相信祂,祂一定會令我的生命變得更豐盛和精彩!
夢想 o 暗戀 o 現實
屈指一算,我信了主已經有十年的時間,回望這十年,神真的給了我很多的恩典,也改變了我的生命;真的不敢想像沒有了神,我會變成一個怎樣的人。但是,我也承認,要做一個認真的基督徒真的不容易,除非我只是想做一個僅僅得救的基督徒,否則我的生命就一定要讓神去拆毀和重新建立;雖然在被拆毀的過程中不免會有痛苦和憂傷,但如果可以在當中經歷到神的同在,我認為再大的痛苦也是值得的。很感謝神,祂讓我經歷痛苦,祂讓我跌進人生的幽谷,但我就在這一個幽谷中看到神的同在,經歷到祂的真實和奇妙:
和我相熟的人都知道,我有一個小小的「宏願」--我從小的志願不是要做大醫生,也不是要做老師或一般人的理想職業,而是要做一個賢妻良母!我從小就覺得能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就是我的一生所需,讀書也只是因為媽媽想我讀,我小時候從來沒有想過要入大學讀書,我覺得做女孩子最大的成就是嫁得好,而不是拿到博士學位或是找到一份好職業。
後來我長大了,發覺讀多些書也好,而且相比於在香港,我又可以在加拿大輕鬆地進入大學,不讀書又找不到工作做,所以才漸漸覺得讀書也很重要;但是愛情和友情仍然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東西。我承認當時的我沒有將神放在首位,口裏懂得說神是何等的重要,但是骨子裏就沒有將我生命的主權全然放在天父的手中。
及至進入了大學,我就更加想拍拖,因為覺得自己大個女了,也覺得等了這麼多年,也是時候試一試拍拖的感覺。眼見身邊的朋友都開始一個個的找到了男朋友,於是我就更加心急,可是我越心急,碰的釘子就越多。我不但沒有找到男朋友,更沒有好好的讀書;但感謝神的保守,祂讓我可以用「僅僅過關」的成績繼續留在大學;可是我未懂珍惜,反而越等越不耐煩,時常求問神為何我的那一位還未來臨。
終於神在兩年前讓我重重地跌了一跤。
那時的我,真的想拍拖想到快瘋了,所以當我遇到一個對我比較好的男孩子時,我就天真地認為機會來了。我還沒看清楚,就一頭的栽下去!其實我只是在暗戀的階段,就已經不停地幻想了。由於「愛情」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事,我就更加不聽旁人的勸告,認定我和那個人是一定有機會的。怎知就在二零零二年九月開學不久,那個男孩子就拒絕了我,而且我還發現他和我最好的朋友拍起拖來!
那時的我,真的不能面對這樣的事,第一次給男孩子拒絕,再加上發覺自己一向信任的朋友竟然這樣對自己,我覺得自己的世界正在崩潰!其實,我那時已經知道神要將我的幻想拆毀,但心裏面仍然放不低感情的包袱;我明知神要我學懂去將祂放在首位,也知道祂要我去學懂原諒,但知易行難,縱使我多努力,我仍然不能原諒他們。
過了一段時間,自以為之前的傷口已經開始復原,我又再去喜歡別人;而且還自以為是,心想上一次只是我選錯了人,信錯了朋友,這次一定會成功。怎知到了九月的時候,同樣的事又再發生,我再一次被人拒絕,而且他也是和我另一位最好的朋友在一起!
這次我真的接受不了;在我人生中最重視的兩樣東西(友情及愛情)一而再、再而三地令我失望。我不但不能再相信人,連自信心也跌到了最低點;每次當我望到鏡中的自己,都覺得自己生得很醜,連自己的內在也一樣地醜,真的是一樣優點也找不到。有一段時間我真的以為自己患了抑鬱症(Depression),我時常會無緣無故地哭,在車裏又哭,在房間裏又哭,總之只要是單獨的時候,眼淚就會不受控制地流;有時哭到一個地步,我會向神禱告,求祂早日接我返天家,因為在那裏就再沒有眼淚和痛苦。如果我不是一個基督徒,相信我早早就自殺了,但神的恩典包圍著我,祂沒有放棄這一個愚蠢的我。
我一直走不出這一個死胡同,對人的恨也越來越深。我也恨自己,為什麼我不能遵從主耶穌的教導,原諒人七十個七次?我越恨別人,就越恨自己,恨自己的少信,恨自己的不義,也恨自己的無能。但感謝神,雖然我經歷了許多,但我從來沒有懷疑神的安排;祂一早已經將一個信念放在我的心裏,就是祂一定會為我安排最好的,所有在我生命裏發生的事情也是有原因的,神一定是為了我好才將這些事放在我的生命當中;同時神亦使用幾位導師來幫助我解開這個心結。
藉著祈禱、讀聖經和與導師的分享,我學到了很多。神讓我看到我一直所犯的罪:舊約十誡的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我就偏偏將「感情生活」變成了我的另一個神,還將牠看得比真正的神還重要!我一直認為只要找到我的另一半,我的生命才會變得快樂。但現在我才發覺,神不應該是我喜樂的源頭嗎?為什麼我要藉著一些不真實的事物才能得到喜樂?枉我還一直告訴別人我是一個基督徒,但我連這麼重要的事也不知道,真的是羞辱了主的名。
經歷了這麼多,我現在切切實實的感覺到詩篇七十三篇裏詩人的心情。詩人說:「除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現在我真的感覺到神的同在,祂是我的一切所需。無論將來如何,已經不再重要,只要有神的同在,一切都已經變得不重要,因我知道神為我安排的,一定會是對我最好的,祂可以安排這一切發生在我身上,也可以幫助我安然順服祂的安排。
主亦要我學懂去原諒;這是一個很難學,但亦是很重要的一樣功課。耶穌被捉的時候,祂的門徒大部份都逃走了,他們都離開了耶穌。祂為世人的罪被釘十字架,被人辱罵,被人誤解,被人出賣,但耶穌從來沒有埋怨,還在十字架上為那些害他的人禱告,求天父饒恕他們的罪,祂還為他們講好話,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難道我所受的苦比耶穌還要大嗎?主為我們所受的苦遠遠比我所受的多!我真的要學習耶穌,要有一個饒恕人的心。
我亦看到自己的崗位:神現在給我的崗位是要我好好地去讀書和事奉祂;我因為感情的事而一直沒有為我的學業努力,還險些被「踢」出大學,但神一次又一次的給我機會,如果我還不珍惜,有一天可能我會無法拿到我的學位(Degree),那時候就真的是太遲了。感謝神,我亦看到家人的重要,沒有神賜給我的這一個好媽媽和好弟弟,我亦不能渡過這一段艱難的時刻。
這些經歷一直是我心中的秘密,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在這裏將我的失敗公諸於世;但神感動我去將我的軟弱與別人分享,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執著,也會有自己的軟弱。我的執著和軟弱就是我的感情生活,神就偏偏要將這些幻夢打碎,祂要我去經歷祂,最重要的是祂重建我的生命,令我可以靠著祂去過腳踏實地的生活。
我願將自己的軟弱和「不能(impossible)」交給神,因為「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聖經)
編者語:
每一個人也需要愛,無論是甚麼年紀、甚麼人生階段、甚麼職業、甚麼背景...
「愛情」常是我們滿足這種需要的途徑,多少人不惜一切,為了追尋愛情,寧願犧牲更重要的人與事。
男女間的愛情成為許多人的夢想,甚至成為神的替身!。
在浪漫的「愛情」裏,我們找到滿足、找到刺激、找到自我、找到達成心願的途徑...
為著這剎那間的「美麗」,人們尋尋覓覓,其中不乏情場上的失敗者,負傷而回,滿懷沮喪。
最奇怪的是,這些人中,未必是年紀很大的人,有些甚至只是十多廿歲的年輕小夥子!而最叫人不解的,就是這些在愛情路上的傷兵,事實上竟然是從未正式開始戀愛過的,他們只是一直停留在暗戀的階段吧了!
「暗戀」是一件十分刺激的事,不必理會實際環境,不必理會別人的回應,不必理會是否可能,只要一切發生在當事人的內心世界即可,沒有任何限制。
這種愛很「自由」,但卻給自己設下了一條死胡同。碰巧若暗戀的對象與「自己最信任的好朋友」談起戀愛來,就成為了夢幻破滅的導火線。「失戀」的人會恨,恨別人出賣了他,卻沒想過誰也有權去愛一個從未真正有戀愛承諾的人。
本文主人翁在她人生路上遇到的,是許多人也經歷過的,可能未必是在「愛情」的範疇內,但人與人之間在慾望競爭下造成的衝突,往往叫人失去判別是非的能力,以個人內心對「得失」的反應作為主導。
一個基督徒在未明白神有多愛自己前,又或不珍惜神的愛(真愛)前,會容易步入以上的陷阱,只有神用祂的愛才能救人脫離。本文主人翁能脫離這個死胡同,是因為她心中已存有真正的愛;「愛情的假象」帶給她的痛苦,只是催逼她及早醒覺而矣。「醒覺」已不易,能有力量面對這個環境和這個後果更需要心力,當她在夜闌人靜寫下這篇心聲時,正好表示她已走出了死胡同,而帶她出來的,就是她那位生命的主(主耶穌)。
你是否也在愛情路上掙扎、跌倒和失落呢?
只有真愛才是你需要的,這種愛叫千千萬萬的人生命改變,叫千萬人醒悟,這種愛最實在,你願意尋找得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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