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剛硬。」(馬可福音 3:5)

宗教領袖利用宗教規條作為藉口,將自己排除異己的惡劣動機合理化;第一個受害的人是他們自己 ── 因為他們使自己的心「剛硬」了 ── 明明看見一個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卻對人家的不幸視而不見,反而看見一個排除「眼中釘」的機會;一個人到此地步,已算自食其果,因為已使自己喪失天良,盡失神所賦予的一切尊貴本質。人到此地步,還留下什麼給自己呢?

我們生活在一個高度競爭的社會裡,要提防自己也落在這個可怕的陷阱之中;誰最威脅我們?我們因何不喜歡某君存在?我們可能有很神聖的理由去支持我們,但在我們有任何行動以先,最好先屈膝主前檢示一下自己的心是否已剛硬了。究竟我們對什麼事失去應有的敏感?又對什麼事最為敏感?

法利賽人這種先將自己的「殺人放火」行為用神聖的藉口合理化,應該不是第一次,而是慣用的技倆,慣性至一地步成為他們生命的一部份,結果使他們的心也剛硬了。可惜,這次重施故技時,偏偏遇上了神。雖然他們未做什麼,但神對這種人的反應是遠遠超過我們估計得到的!人未真正從罪中悔改,無論外表做的事多神聖,仍叫神憂愁,甚至怒目視之。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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