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哥林多前書 7:3-5)

現代人喜歡講求權利(權柄),但神卻教人「不可虧負」,二者未必會產生必然的衝突,卻在「過份強調」的情況下產生排斥作用。

有人以為婚前不可發生性關係,婚後就可以不理會對方的生理及心理狀態而苛索房事。

多少人就因這種際遇而苦不堪言,卻又有口難言,不能對親友傾訴。許多妻子因此覺得丈夫不再愛自己,只當自己是洩慾工具;又或覺得對方人格有問題,產生逃避之心,有時在親友中間不期然漏了一句「命苦」,大家也不知問題出在那裏。

有時情況剛相反,作丈夫的,因在外頭承受壓力太大,回家時已身心疲累,面對妻子,真有「心有餘而力不足」之感,結果演變成心理問題,怕自己成為無能之輩,愧對妻子。又或被妻子誤解在外頭有了新歡,結果要用房事證實丈夫沒有將精力用在其他異性身上 ...

凡此種種,千奇百怪,有些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中外皆然,甚至在屬神的人中間也屢有所聞!

聖經告訴我們,無論個人有多強的理由,只要不為自己的問題而虧欠對方,處處肯為對方設想,便不易產生房事上的矛盾。我們若肯真誠地為配偶設想,配偶是會知道的;當然要與對方取得共識,就要有主在中間調解了。

很少基督徒夫婦會將房事上的矛盾也放在禱告中求主幫助的,但不可忘記,主是將二人帶在一起的主,在夫婦間所遇到的問題,沒有不可帶到主面前求解決的。

二人若明白不是在對方身上行使自己的權利,而又肯盡量持守「不可彼此虧負」的原則,許多問題也可以有商量的餘地。

如此,撒但就沒有機會進一步攪破壞,使問題變得更嚴重。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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