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 3:10)
奉獻收入的十分之一,在神看來是屬「當納的」。如此看來「十分之一」算是稅項;一個國民將政府指定的金額,按其收入的比例上繳政府,這是國民的責任之一,逃稅實屬犯法,政府必定追討;因此「十分之一」算不上奉獻,而是「當納的」供獻,人無論因任何原因也不可以免除,否則算是「奪取神之物」 (瑪拉基書 3:8),其罪狀十分嚴重。
向神納收入的「十分之一」有兩個目的:
(一)使神家有糧:
神定規了祂的兒女要負責神家的糧。千山上的牛羊皆為主所有,何至神的家要由其兒女負責?我們深信神如此定規,必定有其因由:
天地宇宙的至高神,是不吃人間煙火的,我們所納的,祂又如何用得著呢?相反,祂常將許多金錢及物質賜下,使祂的家豐富,但祂卻不會助長人希望不勞而獲之心,人若對自己的家一點貢獻也沒有,其人如何?人對自己屬靈的家也不能不盡最基本的責任。
(二)神指定人可以此試試祂:
人不可試探神,但因著主許可,我們可以做一個實驗!
我們未信主之前服役於撒但的權勢下,更服役於金錢的勢力之下,財利主宰世間眾生的思維及行動,稱「財」為「神」,一點不為過。
人若因著金錢,顯出對神最基本的信心也沒有,又怎可以跟從主走人生路呢?
放心信靠主的話,看看祂是否信守諾言。祂從來沒有令信任祂的人失望,祂也不會令你失望!
當向神納十份之一,謹記!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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