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來 12:14)

「人生目標」決定了一個人追求的方向。

一個屬於神的人,要追求的是「能見主」,我們所信的是那位榮耀的主,雖是「肉眼」不能見,但仍可以因著「心眼」,看見其做事的痕跡,發現其縱影,看見其榮耀;更何況有一天,我們進入永恆時,在這肉身以外,親睹其風釆!

一個基督徒若不能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主的同在,他不久就會懷疑自己的信仰,懷疑自己是否得救。可憐有些人,信了主許久,仍在那裏暗自問一些古靈精怪的問題,其實所有的問題背後,真正指向的是:「我發現不到神與我同在,但我不敢告訴人!」

為什麼情況會如此糟糕?因為他不渴望見到神;神曾應許過凡尋找祂的,必尋得見;人尋找不到祂,是因為沒有去尋找!有些人指天誓日,真的有去尋,但卻尋不見,何解?因為他們未有全心去尋,他們可能看別的東西比主更重要,因此始終徒勞無功!

人若渴望見到神,必遵循聖經所教:
* 追求與眾人和睦
* 追求聖潔

意即,人若要經驗到主的同在,必須在人際關係及個人操守上著墨;有些人因關注自己的利益和喜好,而至輕易犯罪;有些不願約束自己,不願為人有所付出,只希望人人為他而活,結果不能與人建立良好的關係 ── 人怎能逆住自己的性情去改變自己呢?除非有更高的目標叫他珍惜,叫他肯去爭取!

多少人為世上的金銀去建立人際關係,多少人為著世上的財寶去約束自己的生活,改變自己的生活節奏!

蒙受神大恩的人呀,神既將祂聖潔的生命及祂一切的豐盛都賜給我們,我們又怎能不肯為了保持與祂的親蜜關係,放棄自己固執的事物呢?

除非你說:「沒有人能見主」有什麼大不了?又不只是我一個!否則,你必能依聖經的教導而生活。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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