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 (提摩太後書 1:8)

作為主的見證人是榮耀的身份 ── 雖然其際遇不一定與此身份相稱。

我們會因怕遇到福音對象的拒絕、輕棄或藐視,而在為主做見證時有所退縮,這只能說,我們未知此身份是何等的尊貴,這份差事有何等的榮耀。

加國的官員中,有人在出席公眾場合時,遇到示威者向他們投擲蛋糕、雞蛋等物,使他們狼狽不堪,大為尷尬,但這並無損於他們為官的尊貴與榮耀,因為問題不是出在他們身上,而是出在示威者的身上,沒有人會因為幾個示威者的行為而辭官的!

做主的見證人,傳揚祂的救恩,在靈界中佔的地位是何等高尚,是天使也得不到的職份,只有神的兒女才有那份兒──這位份在地上雖然可以去到一個地步,被人看為萬物的渣滓;但這並不重要,因為「地上」是屬於那惡者的勢力範圍,牠用各種方法羞辱奉主差遣的,絕不出奇;世人可以對這個差事有所誤解,但屬神的人卻一定不可以。

若要成為一個出色的佈道人,必須天天花時間,在真理上努力,認識天國的道理更多,藉以抗衡從世界而來的意識形態 ── 我們生活在一個將「羞辱」與「榮耀」都顛倒了的社會之中,若以其中的標準決定了我們對主的事奉,則一生也難以展翅。

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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