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 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馬可福音 8:36-37)

人生數十寒暑,稍縱即逝,在整個短暫的人生中,人可以得到什麼?主耶穌很直截了當地指出,人所擁有的就只有自己的生命,除此以外,一無所有。

人生像一盤生意,有「賺」亦有「賠」,人的資本就是「生命」,因此要適當地投資,否則連生命也賠上了,就一無益處。

人常喜歡用生命作投資,為的是賺取世界上的東西,若是成功,可以從世上賺取到的實在不少。耶穌來一個假設,「就是賺得全世界」,其實是不大可能的事,但即使可能,我們用了所有心血、精神、時間,去換取世上短暫的繁華,是不是值得,是需要深思的事!

人生的「得」與「失」怎去計算?若只用短暫的人生作為量度的標準,將會產生錯誤,因為真正的計算範圍,要延伸至我們這人生之後,一直至永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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